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13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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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5:49
租房时有哪些* *一:假装“我是房东”: 假房东租来快到期的房屋,冒充房东以稍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转租,要求租客一次性支付半年或者一年租金。租客付钱居住一段时间后,真房东就会来收租金,租客被动陷入纠纷当中。 *二:发布虚假房源,骗取中介费: 黑中介 和假房源再网络租房时代非常普遍,为了吸引租客延期,发布条件好、免佣金的优质房源,当租房者咨询时,就会被告知该房源已出租,再热情推荐其它房源,从而提高房租,变相收取佣金。 *三:虚假合同: 租客中介或者房东签订合同时,一般不仔细阅读条款就草草签订,租住双方责任如 物业费 、物品损失费,合同修改费等没有界定清晰,在退房时就会以这些理由克扣押金,进而上当遭受财产损失。 《 保险法 》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内容由网小编整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建议到网咨询专业律师。网致力于打造优质的法律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