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13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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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6:35
公司注册监事可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会议提提案,对侵害公司利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等,这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