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医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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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1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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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6 05:01
Ⅰ 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现在需要考试吗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根据《中华专人民共和国职属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遵循科学、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三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设置必须适应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区域覆盖。
Ⅱ 想取得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需去什么科室进修
这方面的内容我们都不太清楚。你要在医师资格证的考试网站上面去了解一下。
Ⅲ 职业病健康查体主检医师应当具备怎么样的资质
这个叫做“职业病诊断医师”,一般归属各省卫生计生委审核批准。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令第60号)第四十二条第三款:“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
(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令24号)第八条:“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二)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规范和职业病诊断标准;
(四)从事职业病诊疗相关工作5年以上;
(五)熟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及其管理;
(六)经培训、考核合格。
三、申报材料
(一)《职业病诊断医师申请表》;
(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复印件;
(四)从事职业病诊疗工作5年以上证明原件;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出具的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
Ⅳ 职业病诊断资格考试科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遵循科学、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三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设置必须适应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区域覆盖。
第四条 各地要加强职业病诊断机构能力建设,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配备相关的人员、设备和工作经费,以满足职业病诊断工作的需要。
第二章 诊断机构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诊断机构设置规划,报省级人民 *** 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相应的诊疗科目及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职业病诊断医师等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场所和仪器、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申请开展职业病诊断,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一)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的复印件;
(三)与申请开展的职业病诊断项目相关的诊疗科目及相关资料;
(四)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职业病诊断医师等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情况;
(五)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场所和仪器、设备清单;
(六)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有关资料;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决定受理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技术评审。专家组应当自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和提交技术评审报告,并对提交的技术评审报告负责。
第九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技术评审报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对批准的申请单位颁发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第十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批准证书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批准机关申请延续。经原批准机关审核合格的,延续批准证书。
第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可以申请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
设区的市没有医疗卫生机构申请开展职业病诊断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职业病诊断工作的需要,指定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并使其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第十二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职责是:
(一)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项目范围内开展职业病诊断;
(二)报告职业病;
(三)报告职业病诊断工作情况;
(四)承担《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诊断权,并对其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负责。
第十四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建立和健全职业病诊断管理制度,加强职业病诊断医师等有关医疗卫生人员技术培训和*、法律培训,并采取措施改善职业病诊断工作条件,提高职业病诊断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公开职业病诊断程序,方便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诊断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尊重、关心、爱护劳动者,保护劳动者的隐私。
第十六条 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
(一)具有医师执业证书;
(二)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诊断标准;
(四)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五)按规定参加职业病诊断医师相应专业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Ⅳ 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可以单独诊断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
第三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八条 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二)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规范和职业病诊断标准;
(四)从事职业病诊疗相关工作5年以上;
(五)熟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及其管理;
(六)经培训、考核合格。
第十四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执业医师进行集体诊断。
Ⅵ 执业医师证书执业类别 有没有职业病
执业医师证书执业类别 有没有职业病
这个是没有的。职业病诊断资质是在执业医师证之外的。持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师,他的执业医师证可能是内科,可能是外科,可能是皮肤科或者耳鼻喉科。因为职业病在医院并不是一个单独的临床科室,也不是哪一个单独的临床学科,而是综合了临床几乎所有学科门类的
Ⅶ 从哪里报名参加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考试
职业资格:
该职业资格共分*:助理医师、医师、高级医师。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助理医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医师:
1、已通过助理医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高级医师:
1、已通过医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Ⅷ 考职业病副主任医师需要什么条件
考职业病副主任医师的话,你首先要具备你有能力达到考副主任医师的资格才去年年末。
Ⅸ 职业病主治医师考试知识: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
职业病大致分为十大类,十大类中又细分为132种职业病,其中:
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9)
(一) 尘肺病(13种)(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种)
二、职业性皮肤病(9种)
三、职业性眼病(3种)
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
五、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
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
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八、职业性传染病(5种)
九、职业性肿瘤(11种)
十、其他职业病(3种)
(内容由人民医学网通过互联网整理)
Ⅹ 职业病学主治医师报名条件
卫生专业技术资来格考试(中级)代源码314—职业病学 363----职业卫生,这两是不同的,职业病学属于临床专业的内科,职业卫生属于预防医学专业。你是公卫医师不能报职业病主治医,可以报考职业卫生主治医。
职业卫生主治医报考条件: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理论上说是预防医学专业才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