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28 22:0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0 17:17
遇上“碰瓷”被讹行为,加害人属于敲诈行为,却很难按犯罪处理。因为很多时候是证据不够,针对加害人实施“碰瓷”行为,以此要挟索取财物,被害人若有收集证据的话,完全可以去报警。因为“碰瓷”行为往往是突发的,所以很多时候被害人来不及或者没有意识保存一些证据。即使之后能够证明加害人为“碰瓷”,但是只凭被害人个人陈述无法证明加害人索要的数额及态度恶劣情节,无法证明对方的严重危害性,因此警方只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能批评教育加害人,而且予以定罪处罚。因此遇到“碰瓷”行为时,被害人必须谨慎小心,保留证据。比如遇上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下车商谈,行车记录仪要时刻开着录视频,然后手机注意录音,或让同车人录视频,尽量录下对方索取财物的数额的内容。或者如果当时没有录音录屏,事后*与加害人协商支付,一定要保留通话协商记录、微信或者短信聊天记录,要清楚显示出对方索取的数额和方式等等情节。若对方要求转账的话,可以转账,但要及时做好备注和保留转账记录,证明对方索要的数额,进而明确对方犯罪情节,方便报警后,警方根据这些证据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所以,遇到“碰瓷”情形,当事人在收集好证据同时及时报警,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加害人得到应得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