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26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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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4:20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 福州市 “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分批梯次推进全市8个湾区生态环境整体提升,让更多的人享受美丽海湾带来的幸福感、获得感。
展望2035年
“美丽海湾”基本建成
福州市海域面积8200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920公里,占全省*海岸线的24.5%,拥有罗源湾、福清湾、兴化湾等大小海湾近80个,分布485个海岛。
规划展望2035年,绿色、低碳的海洋经济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海洋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建立,海洋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海洋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陆海统筹、系统有效的生态保护管理制度全面建成,“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基本建成,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海洋生态环境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十四五”时期,福州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是海洋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恢复和重建受损的海洋生态系统,海洋生态环境管理能力明显提高,“美丽海湾”创建有序推进。
规划提出,建立“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长效机制,县(市)区*为“美丽海湾”的责任主体,推动形成“问题发现和报告-任务交办和督促落实-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等多方联动、顺畅高效的海湾(湾区)生态环境综合监管格局。
优先建成
2个“美丽海湾”样板
规划提出“一湾一策”,精准实施海湾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治、亲海环境品质提升等重点任务和项目。
福州市海域由北至南划分为8大海湾(湾区),包括鉴江半岛-黄岐半岛东部海域湾区、罗源湾、闽江口北部海域湾区、闽江口湾区、长乐东部海域湾区、福清湾及其北部海域湾区、龙高半岛周边海域湾区、兴化湾福州段。
“十四五”时期,优先对鉴江半岛-黄岐半岛东部海域湾区、长乐东部海域湾区2个海湾,实施强基础、补短板项目,到“十四五”末期基本建成“美丽海湾”样板,开展“美丽海湾”环境指数评估,示范带动全市“美丽海湾”建设。
“十五五”时期,重点推进闽江口北部海域湾区、闽江口湾区、福清湾及其北部海域湾区、龙高半岛周边海域湾区4个“美丽海湾”的建设。
2035年,全域“美丽海湾”的生态环境品质和生态服务功能得到全面提升。
规划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立入海排污口分类监管体系。按照“一口一策”原则,系统推进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全面清理不合理排污口,取缔非法排污口,整治不达标排污口,到2025年,基本完成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重点直排海污染源尾水稳定达标排放。
推进入海河流综合治理,确保闽江、敖江、龙江入海监控断面水质100%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要求。2025年,闽江、龙江、敖江3条入海河流国控断面总氮浓度低于2020年水平,降低近岸海域水体富营养化水平;入海小流域入海控制断面水质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总体保持优良。
加强海上污染分类整治,开展美丽渔港建设行动。2025年底前,沿海主要港口全部落实“一港一策”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置率达100%。
保护生态
新建马尾琅岐湿地公园
规划提出,高质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加强闽江口、敖江口等河口湿地,以及海湾、海岛等典型生态系统保护;实施滨海湿地分级保护和湿地名录管理,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严格保护海岛植被、鸟类、沙滩、淡水和典型海岛景观等生态单元;严格控制新增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活动和海岛开发强度。
实行海岸线分类管理,将闽江口、兴化湾北侧等具有典型地形地貌景观、重要滨海湿地景观的岸线纳入严格保护类岸线。新建以海岛为保护对象的海洋特别保护区,将兴化湾鸟类自然保护区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新建马尾琅岐湿地公园。
积极推进闽江口湿地、敖江口海岸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项目,到2025年,滨海湿地生态修复面积达500公顷。在闽江口、兴化湾等海域实施红树林保护修复工程,到2025年,营造红树林222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40公顷。*沿海基干林带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100%,建成生态结构稳定、防护功能强大的沿海绿色生态屏障。
继续推进互花米草整治,到2025年,互花米草治理面积达300公顷以上。加强海洋牧场建设,加快东瀚海域人工鱼礁、黄岐半岛人工鱼礁项目建设,到2025年建成福清、连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整合资源
建设滨海旅游度假带
规划提出,改善公众亲海空间质量和环境质量,提升空间服务功能。选取罗源县牛澳开展海上牧场旅游观光项目,连江筱埕滨海区域开展滨海度假区建设项目;整合下沙滨海旅游度假区,漳港仙岐、沙尾、南澳等沙滩资源,建设滨海旅游度假带。
科学规划、建设公众亲海空间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设置完整、规范、清晰和醒目的标识标志和指引设施,丰富亲海空间公共服务功能。完善环保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座椅、避雨亭、淡水池、公共厕所、分类垃圾桶等休憩和卫生设施,提高亲海空间公共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