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27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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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30 05:00
房屋契税减半、减半征收契税、房屋契税下调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调整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2.个人所得税优惠*的调整内容为:3.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4.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5.在2009年10月1日(含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之间(含9月30日)已经出售住房且目前尚未购置住房,并自出售住房之日起一年内重新购房的,仍可享受原优惠*。6.对个人所有的住房恢复征收房产税是必要的,既有利于调节居民收入和财富分配,也有利于健全地方税体系。7.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以上就是首套房契税的具体规定内容。
一、首套房契税优惠*房产局执行个人购房标准,财政部房产新政规定,对2008年11月1日及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并头次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调整到1%。这一契税优惠规定的三个前提条件之一,便是享受优惠的商品房必须为业主的第1套住房。界定首套住房房产局和财政局给出了答案。查询头次购房信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受理个人头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都属于头次购房,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头次购房证明》。标准还规定,查询个人购房信息的地域,只限于出具《头次购房证明》机构所登记的区域范围。二、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乐居注:原*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我们在进行缴纳契税的时候,一般情况下,对于不同的面积以及是否是首套房都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对于首套房契税新*2022来说,我们是对于首套房有一定的优惠的,而且,我们在进行缴纳的时候,如果是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以进行申请免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