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总包和分包签定的不合理合同分包方能起诉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26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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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2:43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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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建设工程总包不安国家文本合同签定的分包合同能起诉的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往往约定“背靠背”条款,该条款的核心是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款项以“业主支付款项”为前提。 该条款存在合理性在于《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可以依据“背靠背”条款对分包人的分包工作进行一定程度的监督,在因分包人的分包工作未能符合约定或强制性标准要求,业主拒绝支付相应工程款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据此要求分包人整改其工作。 因此,“背靠背”条款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在未有法律法规明确其无效的情况下,应依法认定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