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飞兔”就是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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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6 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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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8 20:19
著名的北朝乐府民歌《木兰诗》早已入选中学教科书,其内容几乎家喻户晓、脍炙人口。而诗的最后一句:“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历来被人们不假思索地认为诗中就是以“雌兔”来比喻木兰,所谓“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说木兰蒙蔽了天下人的眼睛,终致使人们对木兰男女不分,雌雄莫辨。但实际这是天大的误会。所谓狡兔三窟,自古以来兔子就以狡猾、胆小闻名。众所周知,“木兰”一直以来以其大孝、大忠、大勇被人们长久称颂和喜爱,如果说她瞒过天下人耳目而替父从军是为一般人所难为的话,这种大孝大勇的壮举,感天动地的至诚行为岂能以狡猾命之?且与整个作品的基调不符。而“木兰”纵横沙场得胜凯旋的英雄事迹更与胆怯丝毫不沾边。故而这种长久以来人们望文生义的解释肯定是不对的。那么如果这诗中的“兔”不是指兔子的话,那应该是什么呢?其实我们若稍加考察,就会知道这所谓“兔”其实就是“马”,并且还不是一般的马,应该还是好马、千里马。《三国志·魏志·吕布传》上说:“布有良马名曰赤兔”,而且人们都知道所谓“人中吕布,马中赤兔”的说法。赤兔马在中国人所共知,是好马自不必说。查考司马迁《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有云:
“鲁仲连者,齐人也。好奇伟俶傥之画策。”张守节《史记正义》引鲁仲连子云:“齐辩士田巴,服狙丘,议稷下,毁五帝,罪三王,服五伯,离坚白,合同异,一日服千人。有徐劫者,其弟子曰鲁仲连,年十二,号‘千里驹’,往请田巴曰:‘臣闻堂上不奋,郊草不芸,白刃交前,不救流矢,急不暇缓也。今楚军南阳,赵伐高唐,燕人十万,聊城不去,国亡在旦夕,先生奈之何?若不能者,先生之言有似枭鸣,出城而人恶之,原先生勿复言。’田巴曰:‘谨闻命矣。’巴谓徐劫曰:‘先生乃飞兔也,岂直千里驹!’巴终身不谈。”。
田巴被鲁仲连折服,称赞鲁仲连岂止是“千里驹”,简直就是“飞兔”,看样子无疑这“飞兔”比“千里驹”还要厉害得多。此处将“飞兔”与“千里驹”相提并论,这“飞兔”应该就是马,这种可能性非常大,但至此还不能绝对肯定。笔者在进一步查考有关文献资料时终于从《吕氏春秋》中得到一条资料最终证实了“飞兔”就是骏马的基本论断:
《吕氏春秋·离俗》:“飞兔、要褭,古之骏马也。”高诱注:“飞兔、要褭,皆马名也,日行万里,驰若兔之飞,因以为名也。”;
汉·应玚《驰射赋》:“群骏笼茸于衡首,咸皆腰褭与飞菟。”;
陈琳《答东阿王笺》:“譬若飞兔、流星,超山越海。”李周翰注:“飞兔、流星,神骏也。”
此外,在《宋书·符瑞志》中也说:“飞菟者,神马之名也,日行三万里。”这“飞菟”毫无疑问就是“飞兔”。知道了“兔”就是“马”,但关键是为什么以“兔(菟)”名之呢?仅仅因为“驰若兔之飞”就“因以为名”吗?马跟兔子还有什么其它渊源关系吗?答案肯定的,并且关系很深。查找《中国科学技术史·农学卷》第九章“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农学”第一节“农书概况和已佚农书介绍”有一段比较详细的说明,因为对于我们的论题可资参考,而相关文字又不多,兹节引如下:
在专业性农书方面,记载最多的是相畜类和畜牧类。《汉书·艺文志》“形法类”有《相六畜三十八卷》。《三国志·魏书·夏侯玄传》注引《相印书》称“相印法”“本出汉世。……又有鹰经、牛经、马经。”《世说新语·汰侈篇》注引过《相牛经》,《文选》张景阳《七命》注也引述过《相马经》。《隋书·经籍志》“五行”类著录有“相马经一卷”原注说:“梁有伯乐相马经,阙中铜马法,周穆王八马图,齐侯大夫宁戚相牛经,王良相牛经,高堂隆相牛经,淮南八公相鹄经,浮丘公相鹤书,相鸭经,相鸡经,相鹅经……”由于《汉书·艺文志》只有“相六畜”的记载,所以人们推测《相印书》所说汉世的《牛经》《马经》是从《相六畜》中拆分出来而单独成书的。但即使是这样,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流传的相畜书,包括同类的相马书、相牛书肯定不止一种。
由于《相印书》中所说的《马经》和《隋书·经籍志》中所说的《伯乐相马经》均已失传,它们是同书异名还是两本不同的书,也难以考证;近人多认为《齐民要术》中相马的部分保留了它们的基本内容,从而把它当作古代的《相马经》。七十年代在长沙马王堆汉墓中却发现了内容与《齐民要术》相马法和今本《相马经》迥异的帛书《相马经》。全文约5200多字,从它的文字类似赋体和提到南山、汉水、江水等迹象看,有的学者推测其为战国时楚人的著作。全文的主要部分只谈到相马的目、睫、眉骨等部分,可能还不是《相马经》的全部。但仅从现存部分看,也包括了许多精彩的内容。它把相马法的要领概括为:“得兔与狐、鸟与鱼,得此四物,毋相其余。”具体说就是:“欲得兔之头与肩,欲得狐周草与其耳,与其肫,欲得鸟目与颈膺,欲得鱼之耆(鳍)与 (疑为“腹或”“膭”之讹)。”形象生动,言简意赅。帛书《相马经》的出土,又一次展示了中国古代相畜学的丰富内容(原注: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马王堆汉墓帛书《相马经》释文,文物,1977,8;谢成侠,关于长沙马王堆汉墓帛书《相马经》的探讨,文物,1977,8。)。-----(参见董恺忱、范楚玉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史·农学卷》193—194页,科学出版社,2000年6月版。)
可见至少在我国战国时代,相马的经验与知识已经非常成熟并且早已得到非常普遍的应用与总结了,而《相马经》就是明证。“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的名言,人所共知。马在古代(不仅是我国),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不论是在战争、运输、农耕中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支柱作用,是我们人类的重要朋友和伙伴。于是我们的老祖宗对马就有了基于丰富实践经验基础上的理性总结成果——《马经》或《相马经》。而“兔”就是对良马在体形、形态上的科学归纳总结后的形象表述,是说一匹良马在头部与肩部要具有酷似兔子的形体特征,否则恐怕就堕入凡品。湖南省博物馆王树金同志曾作《马王堆汉墓帛书<相马经>研究综述》一文,文中亦有类似说明,因该文对《相马经》的评论内容与上引《中国科学技术史·农学卷》中对《相马经》的论述可相互参证,兹亦摘录如下:
“帛书《相马经》共有七十七行,五千二百字,其中残缺五百字,有二百字可以查补,有三百字无法处理。因为这部古书没有相当的今本可以查对,绝大部分为传世《相马经》所无,所以一些内容,我们无法完全了解。但其第一篇就写到“伯乐所相,君子之马”,并且多次使用相马“法曰”和“吾请言其解”的措辞,说明这部相马经幷不是伯乐相马经原文,而是传承、吸收和发挥了《伯乐相马经》的成就写成的。此《相马经》内容包括经、传、故训三部分。*部分,用四言韵文写成,类似于描写诗或赋。从文笔语言上来看,不少专家认为可能是战国楚人所作。内容侧重从头部相马,认为眼大有神的是良马。它把相马法的要领概括为:“得兔与狐,鸟与鱼,得此四物,毋相其余”。言简意赅,形象生动。帛书《相马经》的出土,展现了伯乐相马经的丰富内涵,也证明了《伯乐相马经》作为我国最早的一部相马专著在中国养马学、相马学等领域里的重要地位。……
张君先生认为帛书实际上是一个经、传合抄本。如果说这相马佚文抄录于西汉前期,成书于战国晚期,那么,其中的《相马经》则至迟应成书于战国中期。帛书中的某些文字也可见于先秦诸子的著述中。帛书摘抄的重点,应是三号墓墓主本人的偏好所在。仅从帛书重点摘录的“相眼”这一点,我们就可看出,楚人对马的观察是多么的细致。帛书中楚文化烙印最深的是,不论相马的哪一个部位,重要之点都在于区别“善走马”和“非走马”。帛书所载相马经、传皆在求千里之马,这与楚人好快马的风气适相吻合。帛书《相马经》应是楚人丰富的养马经验的结晶。(原注:张君:《楚国养马初探》,《溯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3期)”
不必多说,这生物形态学上的所谓头肩兔形良马就是我们所知道的“赤兔马”。“赤”,乃形容其毛色,所谓“红棕烈马”大致亦属此类。而从《木兰诗》本诗中我们也可看到“木兰”与马的紧密联系。诗曰:“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这里明确是在说马的事,与兔子何干?另外,木兰金戈铁马征战沙场凡十年(“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她与战马生死与共的感情可以想见,对其坐骑的熟悉程度不言自明,这一切又与兔子何干?如果无关,诗的最后转而言兔子不是就太过突兀有点儿莫名其妙了吗?在古代词赋中文章最后的煞尾通常叫“乱曰”,其地位至关重要,关系到文气的贯通和文章宗旨的总结,如果因为名物训诂出现误解导致人们理解的偏差,往往一错就是千百年,再加上“文化层累”的关系导致后世更多的文化上的误用以及误会衍生品的制造,最终铸成事实,一往而不复,这是至为遗憾的事情。
闲言不叙,野马还得拉回来。至此我们已可确定《木兰诗》中所谓“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的雌雄“双兔”就是两匹良马。但仍然有一个问题还是没有解决-----为什么说“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呢?刚才说过,这相马之术既然在我国古代这么历史悠久且知识丰富,对于懂得相马技术的人来说马之优劣、成色打眼立判,怎能反倒雌雄不别呢。我们可以在此做一修辞学上的判断,这“雄雌”指的并不是性别上的,而是指“一决雌雄”。《史记·项羽本纪》:“项王谓汉王曰:‘天下匈匈数岁者,徒以吾两人耳,原与汉王挑战,决雌雄”就是明证。这与被人们所熟知的北朝民歌“健儿须快马,快马须健儿。䟤跋黄尘下,然后别雄雌。”(《乐府诗集·梁鼓角横吹曲·折杨柳歌辞》)都是一决高下、分出胜负之意。年轻人血气方刚,好勇逞强是正常现象,而互相争胜竞赛的方式有多种多样,斗鸡走狗者皆是,而“赛马”则是最普遍常见也是历史最悠久的竞技项目。《木兰诗》中所谓“双兔傍地走”,就指的是赛马或骑马竞速。我们这里找到一绝佳的例证。曹植的《名都篇》:
名都多妖女,京洛出少年。宝剑直千金,被服丽且鲜。
斗鸡东郊道,走马长楸间。驰骋未能半,双兔过我前。
揽弓捷鸣镝,长驱上南山。左挽因右发,一纵两禽连。
余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观者咸称善,众工归我妍。
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脍鲤隽胎鰕,炮鳖炙熊蹯。
鸣俦啸匹侣,列坐竟长筵。连翩击鞠壤,巧捷惟万端。
白日西南驰,光景不可攀。云散还城邑,清晨复来还。
这首诗中“走马长楸间”,明白告诉我们是少年“走马”争胜,也就是赛马。而这句诗后紧跟着就说:“驰骋未能半,双兔过我前。”直白告诉我们说:“在策马驰骋过程中,对手迅捷超越我而去”。而这“走马”中对手至少有两个,而这超越我而去的两匹马-----“双兔”-----绝非凡品,具是良马。这样方与“名都多妖女,京洛出少年。宝剑直千金,被服丽且鲜。”的描述相称,极言其奢豪也。在这里,余冠英先生也不免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他将这诗中的“双兔”也当成了两只“兔子”了,继而将“左挽因右发,一纵两禽连。”当成了射中了“双兔”,然后又为了弥合这兔子是“兽”不是“禽”的矛盾,将“禽”又做了扩大解释,说:“两禽指双兔,猎得的鸟兽都叫禽”(见余冠英《乐府诗选·名都篇注》)。于是这样的误会就被人沿袭到了现在而深信不疑。实际这首诗的前半段明显是讲“京洛少年”们田猎时走马竞驰,在马上各逞其弓箭射猎的技巧,最后还是主人公“我”技高一筹,挽弓射箭而一箭双雕(左挽因右发,一纵两禽连)。这样还不算,不等猎物落地,作者策马骤驰而至,竟然仰手接住“飞鸢”,真是神乎其技。这里再次明显点出是猎物是“飞鸢”,而这“飞鸢”明显就是前面说的“两禽”。至此我们再回到《木兰诗》的最后两句:“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不用仔细回味就可知这“双兔”就是两匹良马,“傍地走”,就是“走马”,即骑马竞驰、赛马。在竞争中互有先后各领一时之先,而在这一决雌雄胜负未定之际,所谓“雌雄”岂易判哉(这“雌雄”是双关语)!正应了豫剧《花木兰》中的经典唱词:“这女子哪一点不如儿男!”
另外还有一个证据,魏文帝曹丕在其名著《典论·论文》中说道:“今之文人:鲁国孔融文举、广陵陈琳孔璋、山阳王粲仲宣、北海徐干伟长、陈留阮瑀元瑜、汝南应瑒德琏、东平刘桢公干,斯七子者,于学无所遗,于辞无所假,咸自以骋骥騄于千里,仰齐足而并驰。以此相服,亦良难矣!盖君子审己以度人,故能免于斯累,而作论文”。这也是以赛马竞驰来比附文人间的雌雄高下的竞争,意思显豁,毋庸置疑。
《西京杂记》:“梁孝王好宫室苑囿之乐,作曜华之宫,作菟园。”;
枚乘《梁王菟园赋》:“於是从容安步,斗鸡走菟,俯仰钓射,烹熬炮炙,极欢到暮。”
“斗鸡走菟”就是斗鸡赛马,良马乃显宦巨富之家炫耀身份、财富与地位的重要资本,斗鸡赛马也是纨绔之家的典型生活娱乐方式,这一切都与兔子无干,梁王也绝不会将其耗费巨资建成的用以耀世的宫苑作品和心爱的享受乐园以无足轻重的兔子命名,故“菟园”无疑乃因其养有良马“飞菟”(“飞兔”)并有“走马”之乐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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