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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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15:32
居民身份证号码,正确、正式的称谓应该是“公民身份号码”。
18位身份证标准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9年7月1日实施的GB11643-1999《公民身份号码》中做了明确的规定。
GB11643-1999《公民身份号码》为GB11643-1989《社会保障号码》的修订版,其中指出将原标准名称“社会保障号码”更名为“公民身份号码”,另外GB11643-1999《公民身份号码》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11643-1989。
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分为5年、10年、20年、长期四种。
16岁以下的,发给有效期为5年的居民身份证;16周岁至2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为10年的居民身份证;26周岁至4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为20年的居民身份证;46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证件有效期限从签发之日起计算。如某人1949年9月20日出生,1984年35周岁时申领居民身份证,签发日期为1984年12月31日,他属于26至45周岁这一年龄段,证件有效期限属于20年这一档次,到2004年12月30日有效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