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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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4:34
存在《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否则作为担保人,在欠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需要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担保责任。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判决履行。
如果是连带担保的,欠款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欠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欠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
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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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4:35
存在《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否则作为担保人,在欠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需要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担保责任。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判决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