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09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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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0 08:46
请参考:主要是为了给你少缴纳社保而制定的,当然公司也少缴纳了。
【外来从业人员·两大变化】
设定5年过渡期
由于此次*调整涉及人群范围广、社会影响大,且企业和个人的实际负担都有较大幅度增加,本市对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设定了5年过渡期。
据了解,5年过渡期的具体办法为:2011年度(发文之日至次年3月)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2012年度(当年4月至次年3月,下同)个人缴费基数为45%;2013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为50%;2014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为55%;2015年度起个人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举例来说,2010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96元,根据过渡期规定,参保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2011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1558元。
按照过渡办法缴费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缴费比例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共计缴费基数的37.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28.5%,分别为养老22%,医疗6%,工伤0.5%;个人缴费比例为9%,分别为养老8%,医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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