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09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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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9 07:24
诉前 财产保全 是指在起诉前,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紧急情况,需要采取保护性的临时措施,使其合法权益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时,人民*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性措施。这个问题由于篇幅有限,如需要详细的解答建议咨询 律师 。
《 民法典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 诉讼 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 管辖权 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