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08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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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9 21:00
南京市的王某将丁某告上了法庭,诉求确认他们的婚姻关系无效,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王某犯了重婚罪,而丁某结婚、离婚非常的频繁,后来确认丁某是通过假结婚来帮其他人获取购房资格,最终*判处两人当初的婚姻关系无效,并且因为这两人的所作所为,将两人都列入了严重失信名单。
王某有一位前夫李某,和前夫是在2002年结婚,两人于2020年离婚,而王某和一位丁某,又在2017年在南京登记结婚,并在几天之后离婚,王某在2022年1月,将丁某告上了法庭,想要向*确认两人的婚姻关系是否已经无效,*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对两人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得知了王某和丁某结婚时,仍然和另一位男子有婚姻关系的事,在调查丁某结婚状况的时候,又发现丁某,在和王某离婚之后,又和多名女子有非常短暂的婚姻关系。
经*调查原来王某当年想要让孩子在南京上学,就要有南京的房产,而王某是外地人,没有南京的购房资格,于是就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丁某,两人通过假结婚来获取购房资格。两人结婚当天,王某就去申领了购房资格,然后离婚,随后王某就去购买了自己想要的房产。而丁某在和王某离婚之后的短短一年半时间内,又和多名女子结婚离婚,时间都非常短,最长也不过一个星期。
*认为王某犯了重婚罪,而丁某通过这样的操作影响了购房公平,违背了公序良俗和诚实信用,于是将两人列入严重失信者名单。之所以能够发生这样的事情,是因为在结婚登记时,并不会查看他们之前是否有过婚姻关系,王某在询问时,隐瞒了这个事实。如果最后王某没有将丁某告上法庭,这件事还要继续隐瞒下去,正是王某的这番操作,才让整件事暴露。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9 21:00
原告王某(女)与案外人李某(男)于2002年3月24日登记结婚,于2020年5月14日经福建省F市某区人民*调解离婚。原告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获得南京购房资格,谎称自己未婚,与被告丁某(男)于2017年10月11日登记结婚,后于2017年10月13日登记离婚。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9 21:00
他先后与4名女性都办理了结婚手续和离婚手续,在每一段婚姻关系当中,只维持两天到7天的时间,他并没有和这些女性共同组建家庭共同生活,只是将结婚登记作为帮助他获得购房资格的方式。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9 21:01
主要这个结婚黄牛是为了帮其他女子获取购房的资格,结婚登记以后,向房产局申请开具购房证明,随后几天的时间就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