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08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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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13:26
法律分析:部分*员工作不负责任,工作态度不认真,只求过得去,不求做得好,经常犯一些常识性的错误,比如庭审笔录需要当事人在每一页笔录都签字的,而签后不当场认真检查,发现漏签或不签后,才通知当事人来补签人少案多的实际,导致忙中出乱、忙中出错;对*员的培训、指导不够,我院目前的*员大多都是新录用的,没有经过专门的、系统的培训,对各个审判环节的工作和细节不是很清楚。
法律依据:《案件质量出现问题的原因及对策》 第一条 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主观方面:1、部分*员工作不负责任,工作态度不认真,只求过得去,不求做得好,经常犯一些常识性的错误,比如庭审笔录需要当事人在每一页笔录都签字的,而签后不当场认真检查,发现漏签或不签后才通知当事人来补签;2、部分*员工作很有热情,有把案件质量做好的决心,但由于经验不足,业务不够熟悉,工作时经常出现一些错误和瑕疵;3、部分*员的没有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对于某些材料需要及时处理的,不及时处理,而是以某种理由拖延时间,导致最终遗忘此项工作。
二、客观方面:1、人少案多的实际,导致忙中出乱、忙中出错;2、对*员的培训、指导不够,我院目前的*员大多都是新录用的,没有经过专门的、系统的培训,对各个审判环节的工作和细节还不是很清楚;3、用人机制不完善,收入和付出不成正比,导致大量熟练和精通业务的*员流失,而*员的新老交替和频繁的更换调整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