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只有基本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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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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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7 18:21
朋友你好,这个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受伤不仅仅是工伤工资就可以打发的,何况必须是按照劳动法规定要求说话是否合不合法。
应该要按原工资待遇来发放。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这里需要关注的是:你所说的工作是否符合法律判定工作的条件。是否是工作中或者上班途中遇到意外事件造成严重影响怎么样。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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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7 19:39
对于你说的这个问题,这个当然不是啊。如果因为是工伤的话,这个就是该公司或者这个企业来负责。工资就应该照常发,这不是只发基本工资。这个除外,还有补助这些。所以不是只有基本工资。其他的这些都应该有保障。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期间单位不发工资怎么办
工伤职工在停工休假治伤期间,可以享受全勤的工资福利待遇。由于用人单位发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可能有区别,因此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与受伤上个月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一定吻合。但是,不管怎样,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都不得以各种理由停发或部分停发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否则,其行为是违法的。
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劳动者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其行为就属于法律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此时,劳动者应据理力争,应当采取一定的策略,要求用人单位仍按月发放工资。劳动者在准备据理力争自己的工资时,首先,要注意从不同渠道了解以下因素,如老板的为人、用人单位的规模、用工的规范度等;其次,要注意回忆,您在发生工伤后的第一时间内,老板或用人单位的相应态度和采取的措施。最后,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生活费”,而不说“工资”。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会主动支付治疗期间的生活费。
经过上述一番了解分析后,如觉得直截了当地要工资,可能会引来不良的后果,这时劳动者就要暂时“委曲求全”了。先以治伤要紧,在伤势治疗完毕后,再与用人单位协商。
若协商无果,劳动者这时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炒用人单位的“鱿鱼”。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这不会影响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
所以。这个就是一些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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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7 21:14
不合法的,应该要按原工资待遇来发放,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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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7 23:05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只给发基本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克扣的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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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8 01:13
工伤应该是要支付全部工资的。
不过要等到你伤情好转了之后,要去做一个全面的鉴定。
是由《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规定的。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不变,停工留薪期结束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以确定不同的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当然啦,具体还要看每个企业的一些规章制度,它那个工伤福利那些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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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8 03:38
工伤并不是只有基本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除此之外,还有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安装辅助器械费用。因工致残被评定为伤残等级的,一至四级伤残还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五至十级伤残,在劳动关系解除后,还能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罗浩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应足额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如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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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8 06:19
职工工伤期间不是只有基本工资的。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工伤无法工作的,在治疗工伤当中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的时间都是停工留薪期,职工有权利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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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8 09:17
工伤不只是只有基本工资,她想有和正常上班员工一样待遇,包括是福利,什么都应该会有的,不会因为你出了工伤而而不给,但是各地的工伤标准赔付是不一样的,不仅仅是只有基本工资,这是个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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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8 12:32
不只有基本工资,如果受到不公平待遇可以告他们。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根据该规定,我们可知,工伤职工享有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工资待遇应全额发放,而不是只发基本工资。
另外关于工资的发放期限,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目前我国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可对应具体伤情,参照该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期限。
同时法律规定,如果工伤职工伤情严重或者有其他情况的,可以适当延长,经设区的市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综上我们可知,工伤职工最长可以享受24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工伤职工之前的工作待遇,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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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8 16:03
其实像你这个问题,几年前我也遇到过工伤案例,规定说不应该发只发基本工资的,嗯,工商的基本工资我记得啊,规定应该是你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说你们单位这么做是不合法的,但是呢,你只要知道在中国最没用的法律是劳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你像很多很多公司其实都是这样,包括以前我的公司也是受伤之后发的工资,基本都是你的基本工资啊,这就是单位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肯定会这样,所以只能说你我建议你如果可以先首先和单位协商,他这个做法肯定是不对,协商没有效果之后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你要知道申请劳动仲裁之后,啊,就意味着你和这个单位基本不太可能在在那干下去了。就是你必须和解约了,所以说你衡量一下这个利弊吧,如果你受伤受的不重,嗯,那你可以考虑一下和单位解约,或者说你觉得找工作比较困难,啊,还想在这在单位接着待下去接着干下去啊,那我个人建议你还是不要和单位搞的太僵,而且受伤不重的话,涉及到你歇班,休息的时间不长,比如说只有两三个月的话我建议你就接受单位规定就不太适合去搞的太僵,但是呢,如果你受伤时间必须休养很长时间,这涉及的金额比较大,那我建议你可以考虑一下,解除劳动关系啊,嗯,然后呢然后是仲裁,这样能够最大程度保护你的利益,当然有些受伤受的很重的,需要单位一次性支付商谈补助金那种的,我我建议你还是找律师啊,好好的和单位去谈吧,自己不太合适,因为自己毕竟不专业,律师的话还是相对来说比较专业一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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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8 19:51
不合法,根据我国2017年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简单来说就是员工工伤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前提是你要认定为工伤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8 23:56
不合法。《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所以应该按实际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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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9 04:17
在确定为工伤之后的休养期内或者正在接受医疗期间,之前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这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但是比较含糊。所以后来有了明确的解释和实务做法。那么工伤期间,所发的工资其实并不是基本工资。因为这对于某些计件和销量计算工资的员工是不公平的,所以在这里的工资报酬是指在治疗之前十二个月所有工资加起来在取其平均数,这就是工伤期间所发的工资报酬,这是比较合理公正的。当然,如果这个平均工资非常高,高出当地所在市给出的标准的300%,那就是按照最高的300%计算,超出的部分就不需要给了。如果是低于市内标准的60%,那就按照60%计算。这也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福利。在此期间的工资收入,也算是正常的工作收入,也是需要纳税的。
如果原先的单位不按照这一标准进行支付,而只按照基本工资计算。发生这一状况,是可以直接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处理这事的。如果处理无效是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此事。但是要有相关的材料。首先必须得确认是工伤,这就需要劳动局的工伤鉴定了。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之后还有有医生的证明或者医疗报告,证明医疗之后需要一定的休养期间,并且这段时间内是不可以正常工作的,而医疗报告就写明了伤情和治疗效果等等。其次就是工资收入的证明了,一般都是银行流水账。这就是最为重要的材料了,当然实际情况可能还需要其他材料,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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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9 08:55
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工伤只发最低基本工资是不合法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赔偿中的原工资,适用于停工留薪期,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原工资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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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9 13:50
不是,应该是全资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1、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等除外)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但享受伤残待遇。
4、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5、工伤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或休养阶段,工资按正常上班发放,并且不能影响年终奖之类的效益。
补充资料
1、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各国劳动法的表现形式不同,但大都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劳动就业法,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与卫生的程,女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制度,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社会保险与劳动保险制度,职工培训制度,工会和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以及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和检査制度等。
3、劳动法最早属于民法的范围,十九世纪以来,随着工业*的发展,劳动法在各国的法律体系中日益占有重要的地位,并逐渐脱离民法而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劳动法——《学徒健康与道德法》,禁止纺织厂使用9岁以下的学徒,并规定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2小时,同时禁止做夜班。十月*后,1918年苏维声*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劳动法典,并于1922年颁布了新的《苏维埃劳动法典》。
4、早在1931年11月中国*党领导的中华苏维埃工农兵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就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合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条例》等一系列劳动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