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20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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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20 10:03
父亲遗产,作为其子女的妻子是没有继承权的。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拥有第一顺位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20 11:38
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公公或婆婆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儿媳不是法定继承人,是没有继承权的。丈夫先于公、婆死亡的,由丈夫(你们)的孩子代位继承。丈夫去世后,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20 13:29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