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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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3 21:13
法律分析:1.售房者不了解房屋产权状况,被人“吃差价”
房价上涨很快的市场下,一些不法的中介取得了售房者的信任之后,便取得了房子的全权委托代理权,之后以更高的价格卖出,赚钱这其中的差价。更有甚者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形,黑中介收到买方的首付款之后便逃之夭夭,最后让卖家平白无故惹上麻烦。
2.资金安全没有保障
全权代理卖房之后,有的稍微聪明的售房者会要求中介收到房款后第一时间打到自己的账户。但是,个别的黑中介却私自扣款且挪作他用。更有甚者,还有可能出现黑中介卷款潜逃的情况,毕竟中介市场良莠不齐,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
3.炒房现象会发生
授权时间和付款时间不一致的话,就给黑中介和炒房客提供了炒房的机会。中介获得房屋的代理权之后有很大的机会将房子再次卖出获得利润,在这个过程中,很有可能给卖家做出虚假的承诺,最后损害的是卖家的利益。
4.委托不当
有的售房者自己为了图省事,轻信他人,签订买卖合同让房产中介代为办理,此时售房者要注意,办理委托之后,中介可能会同买家对合同的条款做出任意的改动。如果最后房产交易没有完成的话,双方产生诉讼,受损害的还是卖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