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30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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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7:16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2.恶意逃避债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出资不足的补足4.抽逃出资5.一人公司的债务6.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7.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是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8.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9.公司解散时,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7:16
第一、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的。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