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求张晓风散文《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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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30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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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30 23:16
我们
张晓风
我不会写“他”,要写,我只会写“我们”。
其实,我是不喜欢他那型的人。
我喜欢高而瘦的男低音。
他却偏是男高音,十八年前虽然勉强可算高瘦,不过渐渐地,连“瘦”也变为胖了,而由于胖,那“高”也不愿高了。
我喜欢黑而深的眼睛。
他没有,倒有一双弩张的黑眉。
我喜欢温文尔雅。
他却急如星火。
这么说,当然不公平,而且似乎假定自己在十七岁时就已经清清楚楚知道自己真喜欢什么了。其实很可能我也喜欢男高音,只是我自己不知道罢了。很可能我也喜欢敦实的男人,瘦男人的肩膀岂不太单薄了?急性情也许不好,但一个急性情的人温柔起来,不更为可贵?
从大一认识,我们交往了七年,由于同校,只要在宿舍关门前赶回来,整天都可以在一起,自觉彼此已认识得十分深刻了,及至结婚,仍然不免大吃一惊。曾有一天,我看到他竟把裤子放在餐桌上,不禁“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他立即辩护说那只是未穿的干净裤子,我不敢去求证,只得不了了之。令我最切齿扼腕的是他在学生时代曾任过几届小官——室长。他的宿舍一直是男生宿舍的整洁冠军,而敝校的男生宿舍又是全国大专院校男生宿舍的整洁冠军,如今却是这种道行,我只好自嗟自叹,原来男生整洁冠军是不可尽信的。如今这位当年的整洁冠军其书桌之恐怖不提也罢。总之,他的书桌享有“治外法权”,不在我的管辖范围之内就是了——不过,别看那书桌脏乱,他倒有不少构想,不少文章,不少计划就是在那张书桌上弄出来的。大概英雄既不怕出身低,文章也不怕出身脏乱之处吧?
他当然也有许多和我相同的好处(和我相同的我一概视为好处),例如用钱,我们都不耐烦算帐,十二年来,谁要用钱谁到信封里去拿,看看钱少了,就收敛点。要买大部头的书(即四位数字以上的),得动念三次以后再考虑,因为家中早已酿成余光中先生所说的“书灾”。孩子除了供食宿,供衣鞋,供玩具,文具等,则一概不给零用钱。但如果背诗一首,可得一元(唐诗,宋词,元曲,乃至现代诗都算数)。最近因为可怜他们年幼无知,不懂得涨价,也不晓得调整工资,乃自动提高一倍工资,成为一首绝句二元的格局。历代诗人们有没有靠着写诗混到一口饭吃我不知道,我们家的小家伙却靠背诗混得不错——总之,全家人似乎个个都很有钱了。
有人认为我们俩都很好客,其实我们那里称得上好客,只是觉得天下东西本来就是天下人的,只要是被人合理的受用了,就都不是浪费。我们家的客厅中有一条长凳,四把座椅,全是杉木做的,硬绷绷的,朋友来了,竟也能一坐几小时。其实说椅子凳子只是指其显性功能——它的隐性功能是木箱子,用以盛放我们历年戏剧演出的服装和资料。
厅中还有一套菲律宾藤椅,是十年前从一位日本归侨手上,花五百台币买的——这样的家那有什么资格谈好客,其实也只是年轻人不见外,喜欢在这里的无拘无束罢了。我们的待客之道无它,只是无为而治而已。我曾看过这位男主人自顾自的半躺着看书,一面对走进来的客人说:“水在冰箱里,要喝自己拿——要是你去拿,就给我也带一杯。”
但年轻人仍然喜欢来,他被叫为“林哥哥”,我被叫为“张姐姐”,我们的儿子小时候也糊里糊涂跟着别人叫爸爸为“林哥哥”。记得有一晚夜深了,有一位年轻人来找他说:“林哥哥,我今晚住你家客厅好吗?”他楞了一下,人家既然这么热络的样子,他是连对方姓名都不好意思再问一声就答应了。问了倒显得生分,那朋友后来和我们倒很熟了。
他的热心在他前年访美中似乎得到意外的报偿,那年夏天两个月之间,他的饭费竟只花了不到十块美金——那还是由于那天他独自一人去博览会玩,所以自己付餐费的缘故,其他时间都排满了。“林哥哥,到我家吃饭——我以前在你家吃过饭。”老实说,他也想不起来那人是谁,但是,既然人家这样热络……
也许是物质不灭吧,那些饭竟又回到他的肚子里来了。甚至大家伙听说的大驾一到,争相邀请,主人太多,这位客人只得每家答应一顿,以示公平,旁边分不到的乃说:“到我家吃宵夜好了。”还有一位仁兄因为“林哥哥”无法分身到他家住宿,也愤然道:“天天都不睡我家!睡午觉总可以到我家吧!”
他总是碰到热乎乎的人——因为他自己就是。三年前,他又明知故犯地去办一份杂志,而且乐此不疲,我奇怪“假公济私”是怎么回事,我所认识的这一位却只知道“假私济公”。
他的职业栏上填的是教授,可是恐怕正确点说,他的专业似乎应该是“关心人”,正吃着饭,有人要求他去保释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他跳起来就去了;正睡着觉,有人叫他去看一个精神失调的病人,他爬起来就去了。上了一天班,有人要请教他一项“很急很急很苦脑”的爱情问题,他也接受了。《世说新语》中记载一位君子拥有一辆好车,另外有一人丧母时想借用,终于因为车太好而不好意思开口,这位君子听了这件事立即烈火焚车,并且说:“有车却使人不敢开口借,要车何用!”
而我的丈夫似乎尤贤于这位古人,什么人来借他的东西,乃至于借他的“人”的时候,似乎都是理直气壮的,一个人能做到这一步,为善已不算善,因为就跟呼吸一样自然,变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他是一个焕发的*徒。
这样说,也许有人误会他是一个好好先生,不然,他坚持起来,那一只飞刀眉和大嗓门也是够人受的。他在众人唯唯的大型会议中,常是保留任侠精神的少数傻瓜。好在寒舍太小,缺乏那些令他“雷怒”的大事件,所以,倒未曾引发他的威怒。
对我而言,他就是他,是无法形容的一位。一个丈夫原来竟可以同时是个温煦的父亲而又是个稚气的儿子;是个忠实的朋友却又是顶嘴斗气的仇人。元曲里称所爱的人为“可憎”,实在传神。一个丈夫的确可爱而又可憎,他又好又坏,又完美又无赖。
别人说他好时,你会第一个撇嘴说:“他才不好呢!”但别人说他坏时,你又第一个血气翻涌的为他辩护。
在长长的婚姻生活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有一个雨夜,我们共撑着一把伞,到他的杂志社去找一些资料,来一起筹划一出舞台剧的演出。走到门口时,他撑着伞,我拿钥匙开门,雨串自伞缘流下。忽然,我为这简单的情景感动不已。有雨,有伞,有钥匙,有共同认定的价值……我无端的想哭。
在这二百万人口的大城里,如果你在街上遇到他,你简直不会注意到他,他是一个平凡的人——正如我一样。但对我而言,当有一天,生命的潮水退尽,当死亡的冷锋自指端寒起,他的手仍是我最愿意握住的,人间最后的余温。
不知道你要找的是不是这篇,其实,你只要输入你喜欢的话就行了,有的东西,也许不为人知,但如果她有值得人喜爱感动的地方,她就有存在的价值。埋得再深也能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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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写“他”,要写,我只会写“我们”。
其实,我是不喜欢他那型的人。
我喜欢高而瘦的男低音。
他却偏是男高音,十八年前虽然勉强可算高瘦,不过渐渐地,连“瘦”也变为胖了,而由于胖,那“高”也不愿高了。
我喜欢黑而深的眼睛。
他没有,倒有一双弩张的黑眉。
我喜欢温文尔雅。
他却急如星火。
这么说,当然不公平,而且似乎假定自己在十七岁时就已经清清楚楚知道自己真喜欢什么了。其实很可能我也喜欢男高音,只是我自己不知道罢了。很可能我也喜欢敦实的男人,瘦男人的肩膀岂不太单薄了?急性情也许不好,但一个急性情的人温柔起来,不更为可贵?
从大一认识,我们交往了七年,由于同校,只要在宿舍关门前赶回来,整天都可以在一起,自觉彼此已认识得十分深刻了,及至结婚,仍然不免大吃一惊。曾有一天,我看到他竟把裤子放在餐桌上,不禁“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他立即辩护说那只是未穿的干净裤子,我不敢去求证,只得不了了之。令我最切齿扼腕的是他在学生时代曾任过几届小官——室长。他的宿舍一直是男生宿舍的整洁冠军,而敝校的男生宿舍又是全国大专院校男生宿舍的整洁冠军,如今却是这种道行,我只好自嗟自叹,原来男生整洁冠军是不可尽信的。如今这位当年的整洁冠军其书桌之恐怖不提也罢。总之,他的书桌享有“治外法权”,不在我的管辖范围之内就是了——不过,别看那书桌脏乱,他倒有不少构想,不少文章,不少计划就是在那张书桌上弄出来的。大概英雄既不怕出身低,文章也不怕出身脏乱之处吧?
他当然也有许多和我相同的好处(和我相同的我一概视为好处),例如用钱,我们都不耐烦算帐,十二年来,谁要用钱谁到信封里去拿,看看钱少了,就收敛点。要买大部头的书(即四位数字以上的),得动念三次以后再考虑,因为家中早已酿成余光中先生所说的“书灾”。孩子除了供食宿,供衣鞋,供玩具,文具等,则一概不给零用钱。但如果背诗一首,可得一元(唐诗,宋词,元曲,乃至现代诗都算数)。最近因为可怜他们年幼无知,不懂得涨价,也不晓得调整工资,乃自动提高一倍工资,成为一首绝句二元的格局。历代诗人们有没有靠着写诗混到一口饭吃我不知道,我们家的小家伙却靠背诗混得不错——总之,全家人似乎个个都很有钱了。
有人认为我们俩都很好客,其实我们那里称得上好客,只是觉得天下东西本来就是天下人的,只要是被人合理的受用了,就都不是浪费。我们家的客厅中有一条长凳,四把座椅,全是杉木做的,硬绷绷的,朋友来了,竟也能一坐几小时。其实说椅子凳子只是指其显性功能——它的隐性功能是木箱子,用以盛放我们历年戏剧演出的服装和资料。
厅中还有一套菲律宾藤椅,是十年前从一位日本归侨手上,花五百台币买的——这样的家那有什么资格谈好客,其实也只是年轻人不见外,喜欢在这里的无拘无束罢了。我们的待客之道无它,只是无为而治而已。我曾看过这位男主人自顾自的半躺着看书,一面对走进来的客人说:“水在冰箱里,要喝自己拿——要是你去拿,就给我也带一杯。”
也许是物质不灭吧,那些饭竟又回到他的肚子里来了。甚至大家伙听说的大驾一到,争相邀请,主人太多,这位客人只得每家答应一顿,以示公平,旁边分不到的乃说:“到我家吃宵夜好了。”还有一位仁兄因为“林哥哥”无法分身到他家住宿,也愤然道:“天天都不睡我家!睡午觉总可以到我家吧!”
他总是碰到热乎乎的人——因为他自己就是。三年前,他又明知故犯地去办一份杂志,而且乐此不疲,我奇怪“假公济私”是怎么回事,我所认识的这一位却只知道“假私济公”。
他的职业栏上填的是教授,可是恐怕正确点说,他的专业似乎应该是“关心人”,正吃着饭,有人要求他去保释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他跳起来就去了;正睡着觉,有人叫他去看一个精神失调的病人,他爬起来就去了。上了一天班,有人要请教他一项“很急很急很苦脑”的爱情问题,他也接受了。《世说新语》中记载一位君子拥有一辆好车,另外有一人丧母时想借用,终于因为车太好而不好意思开口,这位君子听了这件事立即烈火焚车,并且说:“有车却使人不敢开口借,要车何用!”
但我的丈夫似乎尤贤于这位古人,什么人来借他的东西,乃至于借他的“人”的时候,似乎都是理直气壮的,一个人能做到这一步,为善已不算善,因为就跟呼吸一样自然,变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他是一个焕发的*徒。
这样说,也许有人误会他是一个好好先生,不然,他坚持起来,那一只飞刀眉和大嗓门也是够人受的。他在众人唯唯的大型会议中,常是保留任侠精神的少数傻瓜。好在寒舍太小,缺乏那些令他“雷怒”的大事件,所以,倒未曾引发他的威怒。
对我而言,他就是他,是无法形容的一位。一个丈夫原来竟可以同时是个温煦的父亲而又是个稚气的儿子;是个忠实的朋友却又是顶嘴斗气的仇人。元曲里称所爱的人为“可憎”,实在传神。一个丈夫的确可爱而又可憎,他又好又坏,又完美又无赖。
别人说他好时,你会第一个撇嘴说:“他才不好呢!”但别人说他坏时,你又第一个血气翻涌的为他辩护。
在长长的婚姻生活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有一个雨夜,我们共撑着一把伞,到他的杂志社去找一些资料,来一起筹划舞台剧的演出。走到门口时,他撑着伞,我拿钥匙开门,雨串自伞缘流下。忽然,我为这简单的情景感动不已。有雨,有伞,有钥匙,有共同认定的价值……我无端的想哭。
在这二百万人口的大城里,如果你在街上遇到他,你简直不会注意到他,他是一个平凡的人——正如我一样。但对我而言,当有一天,生命的潮水退尽,当死亡的冷锋自指端寒起,他的手仍是我最愿意握住的,人间最后的余温。
不知道你要找的是不是这篇,其实,你只要输入你喜欢的话就行了,有的东西,也许不为人知,但如果她有值得人喜爱感动的地方,她就有存在的价值。埋得再深也能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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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30 23:17
上面的好厉害啊 不过对不对啊 我也想了解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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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30 23:17
春之怀古
春天必然曾经是这样的:从绿意内敛的山头,一把雪再也掌不住了,噗嗤的一声,将冷脸笑成花面,一首澌澌然的歌便从云端唱到山麓,从山麓唱到低低的荒村,唱入篱落,唱入一只小鸭的黄蹼,唱入软溶溶的春泥——软如一床新翻的棉被的春泥。
那样娇,那样敏感,却又那样浑炖无涯。一声雷,可以无端地惹哭满天的云,一阵杜鹃啼,可以斗急了一城杜鹃花,一阵风起,每一棵柳都吟出一则则白茫茫、虚飘飘说也说不清、听也听不请的飞絮,每一丝飞絮都是一件柳的分号。反正,春天就是这样不讲理、不逻辑,而仍可以好得让人心平气和。
春天必然曾经是这样的:满塘叶黯花残的枯梗抵死苦守一截老根,北地里千宅万户的屋梁受尽风欺雪压犹自温柔地抱着一团小小的空虚的燕巢,然后,忽然有一天,桃花把所有的山村水廓都攻陷了。柳树把皇室的御沟和民间的江头都控制住了——春天有如旌旗鲜明的王师,团长期虔诚的企盼祝祷而美丽起来。
而关于春天的名字,必然曾经有这样的一段故事:在《诗经》之前,在《尚书》之前,在仓颉造字之前,一集小羊在啮草时猛然感到的多汗,一个孩子在放风筝时猛然感觉到的飞腾,一双患风痛的腿在猛然间感到的舒活,千千万万双素手在溪畔在塘畔在江畔浣沙的手所猛然感到的水的血脉……当他们惊讶地奔走互告的时候,他们决定将嘴噘成吹口哨的形状,用一种愉快的耳语的声量来为这季节命名——“春”。
鸟又可以开始丈量天空了。有的负责丈量天的蓝度,有的负责丈量天的透明度,有的负责用那双翼丈量天的高度和深度。而所有的鸟全不是好的数学家,他们吱吱喳喳地算了又算,核了又核,终于还是不敢宣布统计数字。
至于所有的花,已交给蝴蝶去点数。所有的蕊,交给蜜蜂去编册。所有的树,交给风去纵宠。而风,交给檐前的老风铃去一一记忆、一一垂询。
春天必然曾经是这样,或者,在什么地方,它仍然是这样的吧?穿越烟箩与烟箩的黑森林,我想走访那踯躅在湮远年代中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