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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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0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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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职工缴纳生育保险10个月以上,并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可携带计划生育手术费、产前检查费、生育津贴等申请报销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报销相关费用。浙江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其标准是多少?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浙江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建议以12个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