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09 08:4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2 14:42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如果*机关仍不立案的,可以通过*督促*机关立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