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欠债,共同房产会被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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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19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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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26 14:31
一方债务夫妻共*产是可以执行,夫妻另一方同意即可。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第十四条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向人民*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五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不得查封、扣押、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