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08 03:5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0 16:00
法律分析:对象不同。追缴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即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因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获得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没收和收缴指违反治安管理的非法财物,包括违禁品、吸毒、注射*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违反治安管理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处理方式。没收、追缴和收缴的财物中,属于被害人或者是善意的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规定上缴国库;依据不同:追缴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2款,《*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100条、161条和162条。没收和收缴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1款,《*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160条、161条和162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 对于依法扣押、扣留、查封、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的财物以及由*机关负责保管的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挪用、调换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涉案财物的保管费用由作出决定的*机关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