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2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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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9:18
法律分析:电子*抬头个人可以改成公司。需要和开具*的公司联系说明情况后,按*开错作废原有的*后重新开具新的*。*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网络*管理办法》第五条 税务机关应根据开具*的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情况,核定其在线开具网络*的种类、行业类别、开票限额等内容。
开具*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变更网络*核定内容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税务机关确认,予以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