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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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01 04:56
要在环保局进行环境质量评估审批,具体步骤如下:’
一、 立项
编写工程项目书,携带工程项目书到所在地*申请项目立案。要准备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立项文件(可研报告批复或发改文件)、项目内部平面布置图等材料以及房产证;
二、 环评
1、备案完成后,带着立案资料到当地环保局办理环境进行评估事宜,如果只需环评报告表,则企业自主填写即可,基本不产生费用。
2、选中一家环评机构签订合同,费用一般视投资额而定。
3、环评机构来人查看现场,企业提供环评中所需的一切资料及一切细节(生产工艺流程、所用各种原材料明细及年用量、存储方法、废弃物处理方法、原材料成分等等。
4、环评机构根据所上项目所用各种设备、原材辅料,编制开工建设前对项目所在地周边空气环境检测的具体内容。
三、评审
环评报告出来后,送给环保局,如果需要评审的话,评审完了,会提出一些意见,环评编制的人员要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
四、审批
你完了拿上修改好的报告书,交个当地环保局,环保局还有公示的,公示完了后会给你出具批复文件,拿到审批文件后,这样环评手续就算完毕了。
扩展资料
环境影响评估审批程序
1、申请与受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采取法定形式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环保局行政审批大厅受理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并进行核验,作出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处理。
2、项目审查。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需要进行技术评估的,由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评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
3、项目批准。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根据审查和评估结论提出审批建议,经相关司会签后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专题会和局务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办理批件。
4、听证与信息公开。环保局在*网站公布受理的建设项目信息;在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前,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信息;作出批准决定后,公开审批结果。
对可能影响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以及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建设项目,可以举行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环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