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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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3:45
一、别人用我身份证贷款,我不知情,我有责任吗?后果怎么办
用你身份证贷款,是需要本人同意并签字的,如果没有你本人签字,你就可以不负责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二、别人用我的身份信息办理贷款,做贷款担保人,我本人并不知情,我应该怎么处理?请各位指教?
如果不是本人签字确认,是不具备法律效益的;如果你确定自己作为担保人,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担保贷款就是根据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担保人需要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在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
担保人借款人的,属于行使追偿权,应该在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即代为向债权人偿还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
《担保法》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五十七条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七十二条为债务人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