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14 19:55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20:02
律师朋友也告诉我,由于事后再去进行调查来认定嫖娼行为确实存在困难,所以警方一般也不会那么去做,依然会以抓现行为主,但是有时候如果有现成的线索,也是会去尝试着进行审讯,如果证据链确实充足的话,依然是可以定案的,即便是当事人自己不承认,依然可以进行定案处罚。所以说发生了嫖娼行为,即便没有被抓现行,事后依然会存在被处罚的可能。
嫖娼的定义其实很简单,就是要以金钱或者财物为媒介,以主观故意为条件,与异性或者同性发生关系,这里要注意,也包括同性,也就是说两个男人之间,也是有可能构成嫖娼行为的。所以从这里可以看出,最重要的三个要素就是,要有金钱或者财务作为媒介,也就是说要付钱。另外是要以主观故意作为条件,比如两个人出去玩儿喝醉酒了,另一个人完全没有意识,那就构不成嫖娼,很有可能就变成*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确实发生关系,没有这一点的话一切都无从谈起了。
目前来说,对于嫖娼的处罚并不重,而且没有到达刑事处罚的地步。充其量也就是行政处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以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一些行为情节比较轻微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虽说不涉及刑事处罚,但是像是嫖娼这种行政处罚,因为涉及到拘留,所以会通知家人,也会留下案底,对以后的发展还有家庭关系来说,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还是尽量不要去做的为好。
按照相关的规定,在仅有当事人口供承认的情况下,都不能定性嫖娼,这是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就是自己承认自己有嫖娼行为,但是如果警方没有其他的证据作为佐证,都是不能定义为嫖娼的,所以说自己承认都不行,那么有小姐的口供肯定是更不行。而且按照相关的办案规定,证据链是必须要充足的情况下才能够认定,也就是说即便有小姐的口供再加上转账记录,还是不够充分,因为小姐充其量是人证,而转账记录仅仅是旁证而已,仅凭这两个证据,依然无法定性,这也是为什么警方很少事后抓嫖的原因,因为证据还有可能不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20:03
当然不可以,自古捉奸要双。疑罪从无,给钱只是我付给小姐陪伴聊天的报酬。微信记录我只是为了和小姐见面。实际上我只是寂寞。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20:03
刑事处罚的证据要检方提供,证据非常严谨,人证物证全部要对上号,形成充分的证据链才能成为证据,行政处罚的证据力低好几个档次,只要我认为你嫖娼了,就可以处罚,你只有拿出充分的反证才能免除处罚,比如我认为你摆摊超出范围就可以没收,你只有拿出可以在这里摆摊的证据才能继续摆摊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20:04
肯定可以啊,有钱可以罚,证据还怕没有?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20:04
对嫖娼*是有作为的。对其它犯罪分子其什么用都没有。值得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