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驻子公司办公人员的应出勤天数?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14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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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6:37
这种情况一般你们应该
在企业内部的制度予以明确
一般企业这种情况有算出差的
但你们的情况是照顾他回家
可以制度明确不属于公差
而且没有出差补贴,
视同子公司员工对待
至于考勤自然就按照
子公司的考勤管理
进行统计和计算薪酬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追问您说的是有道理的,目前就是视同子公司员工 按照子公司考勤制度执行上下班时间,但薪酬由集团人资核算并发放,子公司代划考勤并提交至集团。
不过问题在于,我们集团公司内部一些管理并不一样,集团公司执行每周单休,子公司在烟台当地均执行双休制,所以集团很多人就提意见她出勤少,但是工资标准是一样的,所以我就困惑在这里,如有高见还请解答,谢谢!
追答按照薪酬管理的一般原则是调岗调薪,集团公司的薪酬标准相对于子公司一般会高一些。你们制度可以明确在哪里工作执行哪里的工资,特别像他这种长期的换岗,其实可以考虑调离集团公司。因为制度必须是公平的,大家的意见也是对的;而且,职业的选择是需要自己来平衡利弊,不是企业去迁就你,否则企业管理会一团糟。你选择照顾家庭,就不要选择高薪。本来两全其美就是人间童话,有得有失,才能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