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14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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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8 14:51
零售药店禁止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制度为,严禁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第一,零售药店负责人是终止妊娠药品和紧急避孕药管理的责任人,应负责在店堂醒目位置悬挂内容为“严禁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警示牌。第二,验收人员要严把进货关,发现本店购进终止妊娠药品应予以拒收,并及时向药店负责人报告。第三,切实加强紧急避孕药的销售管理。对于销售用于紧急避孕的米非司酮片,除单片包装10mg的以外,属于处方药的必须严格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不得用登记的方式代替;对购买米非司酮片(用于紧急避孕)的消费者,驻店药师应提示必须严格依据说明书使用。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将追究责任人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