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14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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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2 23:31
现居住地*分局窗口(或所属镇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非本市户籍人员
外县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到期或居民身份证遗失、损坏的,可凭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或《广东省居住证》,到居住地镇区*分局窗口(或所属镇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非首次办理的,由亲生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携同前往办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2.《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公通字〔2015〕34号)
(一)政务网上申请流程:
1.申请人在省政务网上实名注册后,选择居民身份证办理事项,上传居民身份证及《广东(中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2.受理地*机关窗口受理、审核;
3.受理地*机关窗口通知申请人带《广东(中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到线下窗口采集指纹;
4.受理地*机关窗口签发、打包、上传合格数据至省*厅特种证件制作中心;
5.证件回来后通知申请人到受理窗口领取(申请人选择邮寄的,证件直接从省厅制证中心寄至收件人填写的地址)。
(二)线下窗口申请流程:
1.申请人带齐居民身份证及《广东(中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到*分局窗口(或所属镇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
2.受理部门受理、采集申请人指纹,签发、打包、上传合格数据至省*厅特种证件制作中心;
3.证件回来后通知申请人到受理窗口领取(申请人选择邮寄的,证件直接从省厅制证中心寄至收件人填写的地址)。
1.申请人的《广东(中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2.到期或损坏或户口地址发生变化而换领的,提供《居民身份证》。遗失、被盗被抢的,应先办理挂失手续。
3.未满 16 周岁由亲生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携同前往申领的,还应提供亲生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可以体现关系的,无需提供)。
4.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从受理至领取证件,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