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14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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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4 17:19
第四条:小学实行按时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全部免试招入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初中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制度,招收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本服务区内完成初等教育的小学毕业生。
第五条: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要持当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区计生局流管办开据《<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证明》后,到教育局办公室换取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开据的《流动人口婚育情况查验证明》方可办理学生注册手续。
第六条:外地迁廊坊单位的子女入学,先由迁入单位与区*协商,达成协议后由教育局通知学校接收,学校无权私自接收外地迁廊单位的学生。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学校应首先报教育局审批后,方能接纳其入学。
第七条:初中、市区小学学生在入学后第一个月内(9月30日前)分别填写好素质教育评估手册、学籍卡、学生定员花名册(姓名、出生年月等要与户口本一致)。学生定员花名册一律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学校章,核对无误后交教育局教育科。由各校学籍管理员到教育科办理新生学籍注册手续。转学生手续也同时在每学期开学初一个月内完成,过期不与办理。
中学文档学籍档案应包括:
1服务区内12-14周岁(11-13周岁)学龄儿童少年名册;
2区教育主管部门验印的新生学籍注册表;
3在校生分班名册;
4河北省初中毕业生简明登记表及毕业生照片底册;
5河北省初中学生变动情况登记;
6义务教育普及情况统计表等。
第八条:新生学籍号由教育局统一编排(全省学籍号采用14位数字)。学籍号必须保证一人一号,不得有重号、空号。
第九条:《素质教育评估手册》贴好本人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填齐相应栏目(必须填写学籍号),盖好学校章、校长章,到教育科统一加盖学籍管理章。
第十条:《素质教育评估手册》、《学生卡》由各校教导处统一保管,学生转学、休学、复学以及所受的奖惩都要在《素质教育评估手册》上相应栏目中注明,班主任要在每学期结束后认真填写操行评语和考试成绩,《素质教育评估手册》即为家长通知书,假前发给学生本人,开学后及时收回,不得遗失。
第十一条:学生丢失《素质教育评估手册》由学校统一办理,休学、复学学生不需更换新的《素质教育评估手册》。
第十二条:学籍卡所有项目必须用黑色炭素笔如实填写,表头加盖学校公章,填写完毕后,到教育科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学籍照片需为蓝底、一寸、免冠照,并注有××年广阳学籍专用字样。学籍卡中每学期的学习成绩必须按时填写(学期末取回填写,一周内送回)。中学须将招生登记表与现有学籍卡合二为一,作为中学生完整档案。
第十三条:普通高中生建档需按规定填写《河北省廊坊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盖章和签字均不得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