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国家联合做的事情。如全球科学家一起探究南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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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14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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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1 15:42
当然不仅仅是为了气候和环境研究。
南极有丰富的矿物资源和水资源,南极的冰是目前最纯净的冰层,有很好的商业利用价值。
另外南极也是全世界各国权利范围的又一次划分。
具体参考下面的文章吧。
南极的诸多考察站,实际上就是一个个的势力范围。冷战时期,苏联在南极*四周先后建立了8个常年科考站,各站之间基本等距,均匀分布于南极*,其布局用意深远。
在南极的科考站中,有一类非常特殊,名义上是科考站,实际却没有任何科考任务,惟一的目的就是“占地”。俄罗斯、智利和阿根廷等国都有这种性质的考察站。
对此,主张对苏强硬的美国前总统里根曾宣布,“要以积极的、有影响的姿态出现在南极洲”,加大对南极研究的投入。冷战结束前,美国每年派往南极的人员都超过1000人,拨款每年都超过2亿美元。近年来,美国还提出打算修建一条横跨罗斯冰盖长达1600公里的冰上高速公路。如果此设想得以实现,简直就等于“一路通南极”。
2006年6月11~23日,在英国爱丁堡召开的第29届南极条约协商国会议上,有5个国家提出要新建或改扩建考察站的计划,这是自1998年南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以来申请最多的一次。
这次会议上,印度提出将在拉斯曼丘陵保护区内建立第三个南极考察站,根据是,“当1.3亿年前南极*还是冈瓦纳古陆的一部分时(地质学说之一,指远古时印度板块和南极板块连在一起,称冈瓦纳古陆),印度的‘圣河’哥达瓦里河曾经流过那里。”
这样的建站理由听起来令人匪夷所思,更让人疑惑:这到底是占地还是科考?可以直言,有些国家的南极考察,实际上就是资源调查。据说各国在科学研究上多有交流,唯独对于矿产资源的勘探,彼此讳莫如深。
南极洲的“产权”纠纷
南极洲的“产权归属”问题由来已久,直到今天争论仍未结束。
《南极条约》未出台前的1956年,南极争斗正酣,当时的印度驻联合国代表拉奥向联合国秘书长提出,将南极问题纳入第11届联合国大会议事日程,最终实现南极地区由联合国托管。然而,发展中国家的第一轮“攻势”遭到了既得利益国家集团的一致反对,印度只好收回建议。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出台,继外空之后,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也被宣布为“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海洋权益的明晰,推动了第三世界“南极意识”的觉醒。马来西亚领导人马哈蒂尔成为积极呼吁南极洲由联合国控制的领头羊。众多第三世界国家坚持将“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概念”适用于南极及其资源。
从1983年起,南极洲问题屡屡被列入联大议事日程,但在《南极条约》协商国的集体阻击下,第三世界也是“屡战屡败”。
南极管理模式成了联合国外管理无人居住地的一种独特方式。它的管理者是由28个国家组成的“南极条约组织”,重大事务由每年一度的南极条约协商会议(ATCM)决定。该组织不是联合国的分支机构,联合国奈何不了它,甚至在诸如环保等全球性问题上还要“有求于它”。
与联合国相比,南极条约组织的缔约国虽然在数目上少了些,但它们占有的人口量为全世界的3/4,经济总量占全世界的90%以上。可见,南极条约组织“代表了全世界大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稳固之势难以撼动。
自诞生之日起,《南极条约》就对联合国所有成员国开放。联合国在重大问题上采取“大国一致”的原则,南极条约组织采取的是类似的“协商一致”的原则,南极决策必须经过拥有表决权的协商国一致通过。联合国的执行机构是安全理事会,南极条约组织也建立了“南极条约秘书处”,2004年9月1日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正式运行。
面对这一局面,非缔约国的选择只能是“黑白对立”,要么认同这一规则加入其中,要么做一个体系外的孱弱反抗者。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1 17:00
那还有谁研究其他东西呢?
再说,语言又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