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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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9 00:40
两者可以从概念上进行区分:
1、企业合并,就是一个企业控制了另一个企业,即控制企业能决定和左右被控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方针,*和决策的。也就是我们通常理解的合并后就形成了“*公司”。
2、非企业合并,就是一个企业对另外一个企业进行投资,但是投资额度,还没有达到控制的情况,也就是说不能够对被投资企业形成方针、*与决策的决定权,也就是没有形成*公司的性质。
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1、吸收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时,其中一个企业吸收了其他企业而存续,被吸收的企业解散。
2、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企业并为一个新企业,合并各方解散。
扩展资料:
企业合并的法律特征
1、企业合并的当事人是公司本身,而非公司股东,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当事人是公司本身,而非公司股东。
2、企业合并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企业合并涉及相关公司股东、债权之利益,并可能关联国有资产权属移转,必须依法对合并行为予以规制。对于特殊类型的企业合并,除了依法订立合并协议以外,还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3、企业合并是一种协议行为,而非行政行为。
4、企业合并中的公司类型受到*,多数国家的公司法对于公司合并采取种类*主义,要求只有同类责任形式的企业才可以合并。少数国家或地区采取非*主义,不论合并公司属何种责任形式都可以合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合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9 00:41
1、企业合并,就是一个企业控制了另一个企业,即控制企业能决定和左右被控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方针,*和决策的。也就是我们通常理解的合并后就形成了“*公司”。
2、非企业合并,就是一个企业对另外一个企业进行投资,但是投资额度,还没有达到控制的情况,也就是说不能够对被投资企业形成方针、*与决策的决定权,也就是没有形成*公司的性质。
一、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1、吸收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时,其中一个企业吸收了其他企业而存续,被吸收的企业解散。
2、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企业并为一个新企业,合并各方解散。
3、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
合并、兼并,一般不须经清算程序。企业合并、兼并时,合并或兼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兼并后的企业或者新设的企业承继。
4、企业依法合并、兼并后,被吸收或兼并的企业和存续企业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分别以被吸收或兼并的企业为纳税人;被吸收或兼并的企业已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应以存续企业为纳税人,被吸收或兼并企业的未了税务事宜,应由存续企业承继。
5、业以新设合并方式合并后,新设企业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以新设企业为纳税人。合并前企业的未了税务事宜,应由新设企业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