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04 13:43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4 15:13
『在新的时代,农村实行了“三十年不动”的土地承包*,而且“到期后可以再续三十年”!所以,在农村出现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常态,那么,有人因结婚分户要建房子没有宅基地应该怎样办呢?』
「点击右上角“关注”按钮可以获取原生态乡村的更多优质内容!」
在2018年底,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颁证将收尾,从此,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比较稳定,同时也说明,如果集体内没有机动地,“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就成为常态,集体对土地使用权的干预会大幅度减少!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原来具有农村户籍的人,原则上就是本集体内的成员,作为农村集体成员,是可以享受一定面积的耕地承包权和免费宅基地的使用权的。不过,这个前提是符合“二轮承包”的期限,即在“二轮承包”期以前获取的山林田土和宅基地的承包使用权,将没有争议地进行确权颁证,对于这个期限过后新增的人口,土地承包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在原家庭范围内来获得!
由此可见,你在农村有兄弟,如果自己原来是这个家庭成员,现在不论是分家拆户也好,还是户口迁出再迁回也好,在原则上只要是该集体成员,就可以享受集体内的权利和福利。根据上面提到的原则,你首先应该从原家庭中着手,你需要与兄弟协商,毕竟你也是原家庭一员,就是按农村习俗论,分家拆户,你兄弟们也应该给你腾出一个可以建房的地,比如老宅基地边的山林田土、菜土及晒坪等自留地!
如果以上方式行不通,基本要解决的可能性就很小了!但仍然可以试着向村集体打报告,向组上申请,如果集体内有多余的未确权颁证的机动地、荒地等,就可以考虑。如果这条路仍然行不通,那么,你就可以物色一下其他户是否可以有这样适合建房,而他家也没有什么实质性使用计划,这时你就可以去沟通协商,通过一定的资金来协调,让该户同意,报集体批准后再申请国土规划部门,也能达到建房的目的!
总之,新时期后所有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的问题再也没有那么想当然了,权利诉求都有一定的前提!一切都以和谐社会和协商解决为前提,不能够想当然而采取过激行为,将会导致自己在集体内寸步难行!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欢迎不同意见留言讨论。感谢您的阅读点赞、收藏转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4 16:31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可以申请宅基地。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4 18:05
申请审批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4 20:13
需要等到新一轮承包地的时候才可以得到追问没人回答追答因为还需要等到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