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26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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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7:25
(一)负责全国检察机关技术和信息化工作的管理与指导,负责制订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国检察机关技术设施建设和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的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工作。负责建设高检院国家级司法鉴定实验室和国家检察信息数据中心。
(三)负责研究制定全国检察机关勘验取证、文证审查、检验鉴定工作的细则、规范。
(四)承担高检院及下级人民*送检的重特大案件和疑难案件的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疑难案件的“会检”。
(五)负责全国检察机关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与指导,组织制定检察机关鉴定机构、鉴定人资格的管理规则。
(六)负责全国检察机关司法鉴定实验室建设的规划、指导。
(七)负责高检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组织全国检察机关通信、计算机网络、智能会议、信息安全、信息化应用、国家检察信息数据中心、侦查指挥中心、高检院互联网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障工作。
(九)负责制订全国检察信息化应用软件和检察技术仪器设备标准,并组织统一实施。
(十)负责检察技术和信息化专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十一)承担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安全工作,组织落实国家有关信息安全*与法规。
(十二)负责应由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承办的其他事项。 下设办公室、人事财务处、科研管理处、检察信息化一处、检察信息化二处、检察技术管理处和司法鉴定中心。
(目前网上没有详细各处室介绍,下面三个处室是历史资料,仅供参考。)
(一)办公室(挂人事处、科研管理处的牌子,并使用相应的印章)
负责检察技术信息工作的调研。负责起草文件,综合、处理有关检察技术信息工作的情况资料,编发情况反映、工作简报等内部文件;检查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承办中心人员的职称、工资、奖励、福利、考核、 任免、调配等相关事宜;负责检察系统检验鉴定人员的资格考核、审查、认证工作,负责迭检的重特大案件和疑难案件的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的受理登记工作;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科研经费的使用与分配以及科研成果的开发、推广;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工作和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文档管理与保密工作。
(二)检察信息技术处(挂高检院信息化办公室的牌子,使用相应印章)
承办国家检察信息系统的总体规划,组织进行总体设计;制订相关技术指标和技术规范;制订网络管理、网络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措施;承担检察信息系统应用软件的研制、开发、推广、维护和修改升级工作;承担国家检察信息系统和高检院机关网络核心设备的论证、选型及相关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高检院机关网络的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负责高检院和检察机关的通信网络系统的管理,承担一级专线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国家检察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体系的建立、建设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对检察机关、试点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指导;负责组织对检察系统计算机和通信人员的岗位和技术培训,组织检察工作人员的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承担计算机犯罪案件的检验鉴定工作。
检察信息技术处是最高人民*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办事机构。
(三)检察技术处
承办对检察系统技术鉴定工作的指导的相关事项;制订检察技术工作规划和建设方案;组织并承担全国检察系统重特大疑难案件的技术取证、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参加有关的“会检”鉴定;协助有关部门对承担受理的重特大疑难案件中有关视听证据的收集、保全和运用工作;承担有关科研项目的研究与攻关;研制开发适合检察技术工作特点的仪器设备;开展检察技术学术研讨;组织承办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事项。 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5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办公室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检察信息技术处编制21名,其中,*1名、副*3名,总工程师1名;检察技术处编制20名,其中,*1名、副*4名。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7:25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的主要职能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