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26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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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4 18:09
女员工怀孕期间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应自动续延至哺乳期届满。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确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给予特殊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