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开死亡证明要什么手续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02 12:2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2 13:49
携带带死者身份证、户口簿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即可。死亡证明:公民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由*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由医院出具《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
提交材料:死者居民?份证、户?簿、《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死亡证明材料(医疗部门的医学死亡证明、居(村)委会的死亡证明;法定机关的死亡证明信、殡葬馆的?化通知书)。《户?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簿》地址页和申请?的《常住户?登记卡》)、《居民?份证》。(属集体户的收缴常住户?登记卡原件,属家庭户且全部注销的收缴《户?簿》原件)
2、办理流程:由迁?地派出所户籍窗?受理申请,出具注销证明,并收回《居民?份证》。
3、办理时限:条件符合、材料齐全的,会予以当场办理。
拓展资料:死亡证明是什么?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站(所)出具的证明;?正常死亡或卫?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化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