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24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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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6:54
2011年7月15日,湖北省物价局正式公布了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湖北省物价局介绍,湖北省今秋将开始执行高校学分制收费,学费包括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两部分,前者按学年收取,后者实行“先选课后缴费”的原则。其中,每学分学费标准由各高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提出方案,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同一所学校所有课程的学分学费标准须统一。
实习学分制后,对第一次考试不及格的学生,高校给予一次免费补考和重修的机会;补考不及格的学生重新学习该课程,学校可以收取学分学费;学生在专业之外加修的课程(如辅修、双学位、重修等),按实际学分收取学分学费。
申请免听课程的学生,须按要求完成该课程作业和考试,并缴纳该课程1/4的学分学费;申请免修课程或是参加旁听的学生,不需缴纳该课程学分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