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02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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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2 18:06
李成桂掌握政权后,首先进行田制改革。1390年3月下令烧毁公私田籍,没收一切庄园,重新丈量全国土地。1391年颁布“科田法”,把文武百官分为18科(即等级),按科把京畿道的土地授给官僚。科田可以世袭,但不准买卖。京畿以外的土地作为“军田”,授予当地中小封建主,狩田者必须服兵役。凡得科田和军田者,以地租代替俸禄。此外,还有赏赐功臣的“功臣田”、“别赐田”,也世袭使用。其他未分配的土地为国家控制的公田,由农民耕种,农民直接向国家交纳租税和服徭役。
1401年,李成桂又颁布《经国大典》,加强*集权统治:*最高国家机关为议*,下设六曹(六部);中枢机构有承宣院;军事机构轩三军府(后改设五卫都总府);废私兵,行府兵制,设“军保”,征收“军布”或“保布”,以为军事开支的财源。
李氏朝鲜的封建等级森严而又复杂。最高等级是拥有特权的统治阶级,其下是“中人”和“胥吏”两个等级,他们是属于统治阶级中的不同阶层。被统治阶级中的一般平民称良人或是常人,这两个等级的人虽然都具有人身自由,但都不得为官。再次是奴婢,他们的地位近于农奴,是社会最下层的贱民。
后来,李氏王朝又推行号牌法。即由*颁给16至70岁的居民每人一块牌子,上面烙有官府印记,类似于今天的身份证。这样做的目的是控制户口,保证封建国家的收入和兵源。
在对外关系上,李成桂一直遵循亲明抗倭的*。他十分注意与中国明朝的关系,在保护一定的独立性的同时,百般讨好、结纳,将明朝作为自己的依仗。与此同时,对待日本人则坚决抵制。他在任将军时,便多次出兵抗击倭寇。
李成桂英明一世,到晚年也不免犯些过错。1398年,因他迟迟不能作出传位决定,引发王位继承人之争,差一点酿成大乱。虽然最后被李成桂摆平了,但他的权威也受到极大的损害。万般无奈之下,他将王位传与次子李芳果,李芳果就是后来的定宗。李成桂自称太上皇,又过了近10年的清闲日子后,染病去世。
在这以后,李氏朝鲜政权日益衰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