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25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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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0:47
法律分析:*是指在违背被害人意愿的前提下,强行与之进行*。其中,违背被害人的意愿进行*既包括其中一方不同意发生*行为时的强迫行为,也包括其中一方虽然同意进行*,但双方就*方式未达成一致意见时的强迫*行为,例如甲同意在使用安全套的前提下与乙发生*行为,但乙采取暴力手段,在不使用安全套的情况下与甲*,此时*罪也成立。*行为的实施者通常采取某种足以使另一方无法反抗、不敢反抗或是不知反抗的手段,违背对方意志与其强制进行*行为。*行为可以包括强迫进行**、*、*等行为,例如男子强行将*插入妇女*或口中的行为,已被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刑法明文规定为*行为。 *行为的实施者和受害者既可能是男性,也可能是女性。*行为既可能出现在异性之间,也可能出现在同性之间。但目前,中国刑法中的*罪仅对女性被男性*作出了明确规定 。域外部分国家或地区的刑法已扩大了*罪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范围,为所有人的性自主权利提供一体化的保护,即不仅保护遭男子*的女子,还保护遭女子*的女子、遭男子*的男子和遭女子*的男子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 第二款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九条 第二款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 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