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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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2 16:17
法律分析:现役军人社保卡办理流程和群众一样,流程如下:
一、办理条件:
持卡人社保卡因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公民身份号码)、性别、民族发生变更,且医疗保险数据库中上述基本信息已被变更正确或卡发生损坏、消磁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的,可申请社保卡换卡。
二、办理材料:
1、本人原社保卡;
2、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办理方式:
1、窗口办理:到就近区社保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保所卡服务网点进行办理。
2、线上办理: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通过“北京12333”或“北京社保 ”APP、微信公众号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批准后公布施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2 17:35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申办军人保障卡主要由所在单位军人保障卡管理办公室(简称卡办)负责。具体流程为:1、个人填写《军人保障卡个人信息登记表》;2、卡办采集个人信息数据;3、将符合条件的申办人资料上交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后,报全军卡办;4、全军卡办根据申报人信息,制作军人保障卡Ⅲ型卡,完成后进行发卡登记交给个人;5、持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卫生部门或直接到体系医院相关部门激活可申领人群主要包括以下9类对象:1、经组织批准随军,户口在军人驻地的无工作、无收入配偶;2、夫妻方均为军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和经组织批准随军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3、符合随军条件未随军,且没有领取医疗补助费的“双无”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4、经师级以上单位批准,在总部确定的边远苦地区与军人共同生活的“双无”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5、不符合随军条件,军人共同生活,且户口在部队驻地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的“双无”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6、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转业到异地工作,现已办理离休手续,返回到军队一方长期居住的军人配偶,在地方就医确有困难,本人要求在附近军队医疗机构就医,经军队一方所在大单位卫生部门批准,并将本人在地方的全年医疗经费转交军队基层医疗机构的;7、经组织批准随军,已满18周岁,经指定医院鉴定确实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者仍在中学就读
军人保障卡Ⅲ型卡仅具有持卡就医、享受优惠医疗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