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制度中,高校会计代管款项科目,新制度下变更为什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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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2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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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4 00:19
原制度中,高校会计代管款项科目,新制度下变更为受托代理负债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受托代理负债”科目,原账的“代管款项”科目的核算内容包括了受托代理负债的内容。转账时,高等学校应当对原账中“代管款项”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新制度规定受托代理负债的余额转入新账的“受托代理负债”科目。将不属于受托代理负债的余额,根据偿还期限分别转入新账的“其他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