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高人帮我分析下案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28 02:11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23:53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10万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李四死亡这一事实产生继承,首先这10万元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李四及其妻各分5万,李四的5万应作为遗产应该由李四的母亲、妻子、儿子、女儿、及腹中胎儿五人分割,但是李四立有遗嘱,因此他处分的只能是自己的财产,也就是自己的5万元,因此这5万元除去遗嘱处分的那1万元外,剩余4万由上述五人分割,如果腹中胎儿出生时已死亡,那胎儿应继承的那部分由其余四人分割,如果出生后死亡,胎儿这部分由李四的妻子继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23:54
小三,马壮都有前科,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要加重判刑的;
盗窃金额方面,属于数额较大,法律相关规定是: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
盗窃罪处罚的相关规定:
”根据刑法的规定,本罪有4个量刑幅度,即: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3、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4、犯本罪,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花常羔端薏得割全公户,并处没收财产。
5、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干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干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因为小三,马壮都有前科,他们的判刑会酌情加重的.
谢谢观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23:54
主体:配偶,母亲,儿子(甲)已成年,女儿乙未成年,孕期中的孩子;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23:55
李四夫妻共同财产10万,李四遗产5万,然后按照遗嘱一万元给乙。剩下4万,分为五份,李母,妻子,甲,乙,各一份,为胎儿预留一份,如果胎儿在未出世前死亡,则该份由上述四人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