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与遗产继承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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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28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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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6:10
1、甲的继承人有妻子乙及子女ABCD五人。
2、如果没有特别的证据证明房产为甲乙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就应当认定为二人的共同财产,即乙本身享有一半的财产,另一半才是甲的遗产;
由于甲没有遗嘱,因此按照法定继承,乙及子女五人平等分割甲的遗产,因此,此时乙享有十分之六的房产,此后便转为乙的遗产,ABCD四人各享有十分之一;
对于乙通过公证将全部房产指定给D的行为,不仅处分了自己的财产,也处分了ABC三人的财产,即侵犯了三人的继承权;
BC二人陪同乙去参加公证,可以视为接受乙“无权处分”自己的继承份额,对这部分的处分应当有效,但对于A享有的十分之一的房产继承权,乙以及BCD三人均无权处分。
因此,A有权以乙侵害其遗产继承权为由或者以D不当得利为由维护自己的遗产继承权。此时,由于乙已亡故,因此以D不当得利为诉由更为妥当。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6:10
房屋遗产的继承在继承程序上和别的财产并无区别:
1,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
3,各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遗产;
4,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各方协商,或者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
5,房产继承必须经过继承公证。
一,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房屋遗产继承后的过户,需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4)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6:11
1如果甲去世时候,甲的父母都已经先与他去世,那甲的继承人是乙 A B C D
根据夫妻共有财产的原则 这时候要分割财产的哈 乙站3/5 A B C D各占1/10
2没办理继承的话 乙去世后(在乙的父母先于她去世的前提下),如果乙办理了继承手续,指定将自己的份额和可以继承去世丈夫的份额给D的话,那按法律规定,A B C D的份额分别是 1/10 1/10 1/10 7/10
3如果是经过公证的遗嘱,乙处分房产时候一定处分的是自己的份额或者加上继承去世丈夫的份额,而不是整个房产,因为立遗嘱的时候公证处会审查,不会让乙处分不能处分的份额,所以该遗嘱只要程序合法就应该不存在越权处分的问题.因为公证处不可能低级到让老人越权处分.
4公证遗嘱 立遗嘱人处分自己的财产不需要通知任何人,公证处做了公证,必然是乙处分自己的那份,而甲那分乙必然是没有处分权也没处分
5按法律规定,A可以依法要求继承自己的1/10(如果乙立遗嘱时候只立了自己的份额没有立可以继承去世丈夫的份额,那 A B C的份额就是2/25)
6A也只能要求上述那么多了,其实就是依法继承,因为经过公证,所以不存在上面说的不当得利和无效的情况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6:11
A要求继承遗产是合法的,应该成功.一是A在其父亲去世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对其父亲的遗产继承权,按规定应当认定为已经接受继承了其父的遗产,只是没有当场分割而已.二是A的母亲将全部遗产都遗嘱给部分子女的做法,分割了A和其他子女从其父亲那里继承来的遗产,该遗嘱侵害其他子女财产的部分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