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长期股权投资中被投资方调整,不理解,那位亲详细解释一下下面内容,好抽象,难理解啊。。。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27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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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23:53
首选,调整只针对权益法后续计量,成本法是不需要调整初始投资成本的,对于这一点你可以这么理解,
成本法的前提是控制,初始计量用的是被投资单位的账面价值的份额,换句话说,被投资公司都是你的了,账上写多少就是多少,跟公允没关系,那还调什么呢
但是权益法就不同了,权益法的初始计量用的是付出对价公允价值+直接费用,费用你先别去考虑,那就是付出对价公允,那你还有个得到对方公允价值呢,那这两者有差异,你是不是就要去做调整了?你投资人跟被投资人对同一个事物的价值认定不一样,你出报表的时候以谁的为准呢,所以就要调整了初始成本了
而且是如果付出对价的公允+直接费用>得到的公允份额,不做调整,如果小于,差额进营业外收入
怎么理解哦
比如,你付出100w,得到对方公司50%的股权(共同控制,采用权益法),对方公司的公允价值是180w,那就是你用100w买了90w的东西,那你为什么要多出这10w,说明这公司有非可辨认资产,比如这家公司跟*关系良好,以后可以帮助业务发展,又比如商誉(其实这里说商誉不是很准确,但是你就这么理解吧),等等,所以就是你多花了钱买了非可辨认资产,所以不需要调整
再比如,你付出100w,得到对方公司50%的股权(共同控制,采用权益法),对方公司的公允价值是220w,那就是你用100w买了110w的东西,那么你多得到的10w是不是就相当于对方公司送给你的,所以这10w要进营业外收入
以上就是你的第一段“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的意思
接下来说第二段“如果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有关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的,投资企业在计算确认投资收益时,不能以被投资单位自身核算的净利润与持股比例计算确定,而需要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适当调整加以确定。”
这里主要有3样东西要调整1.存货出售的部分,2.固定资产折旧,3.无形资产摊销
是这个样子的,比如你被投资的公司没有负债,只有固定资产一栋楼和一点现金,固定资产价值110w,剩余使用年限10年,无净残值,在被投资公司,这栋楼账面价值100w,那么对于被投资公司来说是不是每年计提折旧10w,10年之后全部折旧完了,对投资公司来说是不是应该每年折旧11w,那这两边是不是有差异,这个差异就是要被调整的项。那如果投资公司不做调整,每年计提折旧跟被投资公司一样的10w,那10年后在投资公司的账面上还有余额,那你这余额不就是多出来的么,不就不对了么
第3段说的就是上面这个例子的意思
第4段,此外,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应按投资企业的会计*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确定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
这个是为了报表的可比性,我觉得这个没必要多讲了吧
净利润计算调整主要是说未实现内部交易的问题,不过限于百度知道的字数问题我就不展开讲了,你看一下书吧
最后我估计你是在看会计中级吧,建议你看一下东奥或者中华或者别的网校的教学视频,有个人帮你分析要比你单看书单做习题好理解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