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28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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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12:33
1945年10月18日,国际军事法庭第一次审判在柏林举行,自1945年11月20日移至德国纽伦堡城。经过216次开庭,于1946年10月1日结束。法庭对24名被告中的22人作了宣判:H.戈林、M.博尔曼、H.弗兰克、W.弗里克、A.约德尔、E.卡尔滕布龙纳、W.凯特尔、J.von里宾特洛甫、A.罗森贝格、F.绍克尔、A.赛斯-英夸特、J.施特赖歇尔等12人被处绞刑。其中10人被执行(戈林刑前自杀,博尔曼被缺席审判)。W.冯克、R.赫斯、E.雷德尔等3人被判无期徒刑,B.von希拉赫、A.施佩尔、K.邓尼茨、K.F.von纽赖特等4人被判10~20年徒刑,H.弗里切、F.von巴本、H.G.H.沙赫特等3人被释放。
在被起诉的组织和团体中,党卫军、特别勤务队和盖世太保以及纳粹党元首兵团被宣布为犯罪组织。 美*事法庭在纽伦堡城对在纳粹德国*、经济和军事机构与组织中身居要职的177名被告进行了12项后续审判,即:①医生审判(针对在战俘和集中营囚犯身上做医学试验)。②米尔希审判(针对E.米尔希元帅)。③法官审判(针对利用法律*犹太人和纳粹党反对派的高级司法*)。④波尔审判(针对党卫军集中营管理机构的领导人H.von波尔)。⑤弗里克审判(针对大量使用外国强制性劳工的F.弗里克总裁和他的康采恩)。⑥法该公司审判(针对法该公司在占领区的活动)。⑦杀害人质审判(针对在东南欧反游击战中杀害人质的将军)。⑧种族和移民局审判(针对党卫军的种族计划)。⑨党卫军特别行动部队审判(针对奥伦多尔夫及其他特别行动部队的指挥官)。⑩克虏伯审判(针对克虏伯康采恩及其领导人)。11威廉大街审判(针对外交部高级*及几个**的破坏和平罪)。12国防军最高统帅部审判(针对最高统帅部的高级军官)。后续审判判处24人死刑(其中12人被执行),释放35人,其余被判有期徒刑。但到1956年即全部被释放。
纽伦堡审判根据下述4条罪行起诉和定罪:①策划、准备、发动或进行战争罪。②参与实施战争的共同计划罪。以上两条罪行合起来被称为破坏和平罪。③战争罪(指违反战争法规或战争惯例)。④违反人道罪(指对平民的*、灭绝和奴役等)。纽伦堡审判为以后对破坏和平罪的审判奠定了基础,标志着国际法的重大发展。
2005年,我立足于当年审判赫尔曼·戈林、鲁道夫·赫斯的纽伦堡正义宫审判大厅,聆听当年二位为自己的辩护录音:“我们像奉公守法的邮差一样,只是尽力做好各自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