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29 08:49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6:21
★★★★★ 哈哈,你说的这个事就这么巧,刚好“生”与“死”狭路相逢了,真有趣,也值得思考。 不管这是不是虚构的故事,但是很有交流一下的必要。 在中华五千年的文明中,传统的道德观是要对生命予以足够的重视的,西方国家说中国没有“*”,其实是睁眼说瞎话。中国从古代开始就非常注意“*”,只不过比较虚伪。人活着的时候受苦受难,说是为了来生,说是前世作孽的这辈子注定要受罪,说是要修福积德*堂。等等,等等。总之,不管活着的时候怎么样,一旦人死了就会受到格外的“尊重”。这就是我说的“虚伪”的*。也算是一种传统文化吧,人都死了,当然要给予人的“尊严”,受到“顶礼膜拜”,活人见了都要下跪,以示祝福和祈祷他一路走好。 这就是“死者为大”的社会意识的形成背景。 其实,对于生命的尊重,不光是对于生命一生的“盖棺定论”很重要,迎接新生命的诞生同样重要。西方国家强调“生”的权利,生的权利大于死的权利。这就是东西方的文化差异。文化的差异,导致道德观也不一样,最终导致制定的法律都不一样。 你说的这个故事,其实是传统封建思想和现代开放思想的交锋。两种思想意识、两种观念在博弈。最终,还要看人性的天平和法律的天平倒向哪一边。依我看,人性的天平和法律天平都会倒向生的一边的。死的已经死了,而活着的生命谁也无权剥夺,那等于变相杀人。 现在,孕妇方面下跪请求让路,就已经是首先给了“死”的尊重。那马,殡葬方面就应该反过来也要给予“生”的尊重。这才是“生命尊严”的全部内涵。只尊重“死”,不尊重“生”,这个社会就是颓废、没落的社会。都这样下去,人类要灭亡,看不到未来。 只有对于“生”和“死”相同的尊重,甚至对于“生”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呵护,生命才更有意义,社会才更加美好,人类文明才会不断进步。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6:22
人死了,本来的要下葬了,这时候还可以做好事 ,让孕妇过路, 用迷信的话说是积德 ,举手之劳,何乐而不为呢?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6:22
我觉得应该是先死的人早投胎,那么我们后死的人就可能投胎当他的儿孙,所以死者为大!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6:23
风俗和迷信使然~~~~没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