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29 03:34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8 11:17
法律分析:选举委员会的组*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第九条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的组*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组*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选举委员会的组*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