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16 23:51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9:01
所谓聚众*是指纠集多人实施犯罪行为,一般应当是纠集3人以上,有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有积极实施犯罪活动,行动特别卖力,情节比较严重的积极参加者,在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过程中,有时还会有受蒙蔽的群众,被威胁的一般违法者、围观者、起哄者,纠集3人以上是指包括聚首和积极参加者在内3人以上。如果是一人或二人*引得众人围观起哄的,不构成本罪。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9:02
寻衅滋事的行为。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9:02
亦作“间事”。亦作“闲事”。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9:03
不按常规出牌,给他人和自己找更多的麻烦。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9:03
你问题中两个“事”字为别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