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16 23:0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11:24
主要是汉族、回族有少数其他民族混居 安徽省属少数民族散居省份,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共有52个少数民族成份,322455人,占全省总人口的0.57%。其中,回族300294人,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93%;满族5410人,占1.7%;壮族2679人,占0.83%;苗族2135人,占0.7%;彝族1923人,占0.6%;畲族1536人,占0.48%。少数民族遍布全省各地,呈大分散、小聚居状态。淮河沿岸和豫皖接壤地区人数较多且集中,皖南人数较少而分散。少数民族人口居住在城镇的约有13万人,其余居住在农村。人口较多的地、市有:阜阳地区9.6万人,六安地区4万多人,滁县地区3.8万人,蚌埠市1.9万多人,合肥市、安庆市各1万人左右;人口较多的县(市)有:寿县2.8万人、亳州市2.7万人、颍仁县1. 9万余人、定远县1.8万人。全省有三个民族乡、113个民族村(含民族联合村)、27个城镇民族街道居委会。 回族、满族、畲族系我省世居的少数民族,其中回族居皖历史最长。元代江淮一带即有*定居,明清时从江苏、浙江、山西、河南、山东等地又有大批*迁入。目前各县、市均有分布。居皖,*仍保留着清真饮食习惯,亡人实行土葬,每年要过“开斋节”、“古尔邦节”和“圣纪节”。满族主要定居在肥东县永安乡,由山西大同府迁入,畲族于清光绪初年先后由浙江兰溪、桐庐、景宁及淳安迁来,部分由福建迁来,聚居在宁国县云梯乡与浙江毗邻的东、南两侧山区,通用汉语,本民族间通话有时用畲族语言。壮族、苗族和布依族大多系由西南迁来的铁道部第四工程局的职工。其他少数民族居民一般是改革开放以来来皖经商、就业或因联姻而定居下来的。